袁德辉、陈德政、唐利霞、王白兰、刘艳等人大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建议》(第九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摘要
据调查,老城区内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楼房还较多。蜀北上路原东方红旅馆小区、政府街1号原县委招待所、北街37号原政府宿舍、东街25号原公安局宿舍均为老旧楼房,旱厕自改水厕,排污管网不配套,房屋老化严重,经常出现堵漏现象,楼上楼下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居民怨声载道。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老旧楼房进行详细摸排,并予以质量鉴定。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蓬溪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统筹实施项目建设、检查督导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县政府办联系城建工作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统筹协调组、前期工作组、工程建设组、资金筹集组、基层组织建设组、群众工作组、督查督办组7个专项工作组,负责项目实施具体工作。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房发〔2019〕459号)文件精神,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我局于2019年8月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社区对县城区老旧小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定了我县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经上级审核将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局牵头组织起草《蓬溪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2020-2022年)实施方案》,力争三年内完成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71个,涉及楼栋数847幢、户数19446户、建筑面积187.93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7502.77万元。其中,2020年实现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87个,涉及栋数486栋,涉及户数9210户,建筑面积87.0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7510.77万元;蜀北上路原东方红旅馆小区、政府街1号原县委招待所、北街37号原政府宿舍、东街25号原公安局宿舍均已纳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房管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根据专题会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党政网将实施方案发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赤城镇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该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三)务实推进,确保成效。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组织架构,形成“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县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定期研究、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逗硬实施奖惩,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给予政策、资金倾斜和加目标考核分;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等并扣减目标考核分。
三、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加强与属地政府、街道办的沟通对接,强力推进小区自治组织的建立,为改造工作和后期治理、运行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有效解决改造过程中的水电气、弱电迁改等具体问题;加强管网线的摸排工作,尽量减少增投情况。
三是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试点示范,整合内涝治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县财政资金等,为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