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现场勘验及综合评估,拟将遂宁爱心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蓬溪东街店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蓬溪县市民中心普安街道文星路15号
电话:0825-5392806
附件:拟纳入蓬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蓬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