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蓬溪县“6+6”重要河流、水库县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6+6”重要河流、水库县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已经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9日
蓬溪县“6+6”重要河流、水库县级河长工作
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全县“6+6”重要河流、水库县级河长及其联系单位职责,推动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制。
一、县级河长及县级河库联系单位职责
(一)县级河长职责
县级河长为相应河、库全面落实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河、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牵头制定相应河、库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导、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相应河、库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二)县级河库联系单位职责
负责协助河长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长制工作;在河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编制联系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协调解决联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协助县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负责所联系河流相关资料、工作记录台账的整编,并报县河长办备案;完成县级河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推进机制
(一)制定保护方案
由县级河长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县级联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程序确定专业设计单位,围绕河、库管理保护六大主要任务,组织编制相应河、库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经县级河长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作为今后河、库治理、管护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年度工作清单
县级联系部门组织、指导和督促河、库所涉及乡镇,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河、库管理保护年度工作要求,编制4张年度工作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由乡级河长签字同意,经县河长办汇总后报县级河长批准执行。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河长,根据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开展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三)开展巡河督察督导
由县级河长牵头组织,县级联系单位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所涉乡镇开展巡河督察或调研督导工作。一是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年度巡河督察工作。二是县级河长根据4张年度工作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河督察或调研督导。
(四)开展问题会商协调
所涉河、库管理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属地负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会商协调。对跨县(区)、跨部门的事项,由乡镇和县直部门先行会商协调。经会商仍不能解决的,报县级河长协调解决,相应的县级、联系单位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在会商协调工作中,按照“下游主动协调上游,左岸主动协调右岸,问题发生地和牵头部门(单位)主动协调”的方式来开展工作。
县级河长委托县级联系单位协调解决所涉河、库管理保护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开展考核评估问责
由县级河长牵头,县级联系单位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相应河、库的乡级和村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县级河长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河、库保护工作实际情况,领导开展河、库管理保护专项评估或第三方评估。对工作不得力、考核不合格等需要问责的乡级和村级河长,由县级河长提出问责建议,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
县级河长及河流、水库联系单位名单
| 河流名称 |
县级河长 |
联系单位 |
| 涪 江 |
张向福 唐志强 |
县水务局 |
| 芝溪河 |
肖 霞 廖 高 |
县住建局 |
| 牛家河 |
黄亚军 唐春林 |
县农业局 |
| 小潼河 |
杨 帆 李发扬 |
县环保局 |
| 荷叶溪 |
黄海果 王 松 |
县林业局 |
| 华兴河(含沙坝子水库 |
刘海清 吴岳宁 |
县交运局 |
| 赤城湖水库 |
彭普诚 蒲亚平 |
县卫计局 |
| 黑龙凼水库 |
文 勇 廖 芳 |
县国土局 |
| 三五水库 |
刘光健 张吉华 |
县发改局 |
| 高一、高二水库 |
杨 军 胡 滔 |
县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