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2年4月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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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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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钢化玻璃、中空钢化玻璃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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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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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上游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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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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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飞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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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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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世安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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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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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蓬溪林通门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占地面积5113.84㎡,工程总投资300万元,购置磨边机、清洗机、钻孔机、钢化炉、中空机等设备及配套生产设施,设一条生产线,年产钢化玻璃35万平方,其中钢化玻璃15万平方,中空钢化玻璃20万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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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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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依托蓬溪林通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已有预处理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设置的循环水池(15m3)+沉淀池(15m3)沉淀后进入清水池(15m3),处理后清液回用于磨边、钻孔、清洗,不外排。
(三)落实和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等措施收集排放有机废气;铝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自然沉降。
(四)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玻璃渣、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具备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管理和事故风险分析,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和措施。⑤加强环境管理和事故风险分析,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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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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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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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药剂分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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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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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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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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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固强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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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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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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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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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项目进行改建,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增加搅拌罐、储存罐数量,增加租赁面积,减少聚羧酸减水剂产量,新增水处理剂的生产,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年产聚羧酸减水剂1500t、絮凝剂PAC1000t、絮凝剂PAM500t、阻垢缓蚀剂500t、杀菌灭藻剂500t、砂浆稳塑剂1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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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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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蓬溪县蓬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用,在停产及其他非正常工况下经罐车运往蓬溪县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和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编织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管理和事故风险分析,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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