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河南辽连实业有限公司运输渣土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环境一案
案件来源: 巡查发现
被处罚单位(人): 河南辽连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XXXXXXXXXX71
立案日期:2023年 2月16日 处罚日期:2023年5月6日
处罚文书号:蓬综执罚决字〔2023〕第2-1号
结案日期:2023年5月8日
承办人: 胡涛、任海兵 填写人:杨清茜
处罚内容: 2023年2月10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南辽连实业有限公司在蓬溪县上游工业园福来路蓬溪县经开区仓储物流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运输渣土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环境,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及时,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执行结果: 当事人于2023年5月6日将罚款缴至遂宁银行(蓬溪支行)
执行方式: 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