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5〕21号)以及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下达任隆镇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650万元,专项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并列入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示如下。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94号)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绩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
任隆镇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高效。
三、加快项目实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适用于村庄建设施行简易审批程序的项目,可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施工单位报价、陈述后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各项目村项目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要各司其职,做好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早实施、早完工、早报账,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瓶颈问题。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项目启动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或项目具体情况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确保按时按质完工。各类建设项目应于2026年2月28日前全面完工,及时申请验收和报账。
四、严格公告公示
要充分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任隆镇要督促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在项目实施地,设置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对以工代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以备核查。
五、严格实施验收制度
项目完工后,先由镇村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县、乡、村三级联合验收。
附件:1.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
目标表
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1
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及规模数量 | 下达预算 (万元) |
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任隆镇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 | 整治排水沟5.8千米,整治蓄水池3口,新建蓄水池6口,整治道路2.1公里。 | 650 |
附件2
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 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
申报地方或单位 | 蓬溪县任隆镇人民政府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650 | ||||
总体目标 | 在蓬溪县任隆镇实施1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5%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