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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下达公示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5〕21号)以及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下达任隆镇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650万元,专项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并列入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示如下。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94号)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绩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

任隆镇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高效。

三、加快项目实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适用于村庄建设施行简易审批程序的项目,可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施工单位报价、陈述后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各项目村项目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要各司其职,做好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早实施、早完工、早报账,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瓶颈问题。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项目启动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或项目具体情况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确保按时按质完工。各类建设项目应于2026年2月28日前全面完工,及时申请验收和报账。

四、严格公告公示

要充分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任隆镇要督促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在项目实施地,设置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对以工代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以备核查。

五、严格实施验收制度

项目完工后,先由镇村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县、乡、村三级联合验收。

附件:1.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2025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

目标表

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1

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任务及规模数量

下达预算

(万元)

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任隆镇双龙村、七宝村、民力村

整治排水沟5.8千米,整治蓄水池3口,新建蓄水池6口,整治道路2.1公里。

650

附件2

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蓬溪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蓬溪县任隆镇人民政府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650

总体目标

在蓬溪县任隆镇实施1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5%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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