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综执函〔2021〕15号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复函
刘英、廖芳、晏辉、王斌、郭欣惠、姚春华、何亚军、张光明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6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的问题
因学生众多,游商小贩长期聚集在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对学生健康造成威胁。县综合执法局针对校园周边游商小贩,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严格执法管理。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严格治理,发现摊贩占道经营,及时教育劝离,对于多次劝说无效的当事人依法暂扣物品。重点督促校园周边商家履行门前三包,自觉清理卫生死角,打造整洁、优美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建立常态机制。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不定期排查,并与学校保安部门有效联动,共同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控,做好常态化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重点时段重点盯守。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方式,不间断对学校周边的游商小贩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学生出行秩序。确保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无流动经营摊点,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入学环境氛围。整治期间,县综合执法局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取缔占道经营流动商贩12起。
二、关于卖热食的电瓶车上燃气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从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自觉不购进和销售包装低劣、高油高盐高糖和高糖精色素以及食品添加剂、防腐剂易超标等价廉质次的食品。二是结合保健食品“五进”(进校园)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进销台账,拒绝销售“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安全“校园”关口。
(二)强化监管执法。结合县市场监管局前期制发的《蓬溪县校园周边游摊小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蓬溪县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要求,继续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同时要求各经营者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安排专人进行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严格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从事经营行为;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严禁经过改换包装、标签等方式后进行销售食品;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本次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58家次,立案3家。
(三)强化专项整治。五一期间由县市场监管局带队,乡镇、部门配合,以学校、医院、超市、充装站、景区、重点企业等为重点场所,以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为重点对象。在检查中共发现隐患2起,现场要求使用的单位立即整改问题16起,停止使用电梯一台,转移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炸弹”气瓶12只,清理流动摊贩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6只。
三、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及红绿灯设置问题
(一)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一方面,县交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30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其中乱停乱放120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53起。另一方面,全面开展“高峰护学”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从5月31日起,县交警大队在落实原有“护学岗”制度的基础上,对县城区30所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勤务进行了部署,进一步细化了护学力量、勤务模式及职责任务,全力开展常态化交通秩序维护,为学校师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截至目前,共累计出动警力588人次,警车147台次。
(二)对于学校外道路设置红绿灯、是否修建人行天桥或下行地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规定:红绿灯设置条件路口要符合城市道路主干道与主干路平交的路口,车流量主道单向300(PCU/H)次道单向140(PCU/H),蓬溪县中学外学苑路不符合红绿灯设置条件。
四、关于学校周边人行天桥或下行地道设置问题
为满足城市规划与交通发展需求,2013年初,原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现场踏勘、调查并对县城各主要街道人流和车流量进行分析后,形成了县城人行天桥选址初步意见,并邀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完成了《蓬溪县人行天桥设计方案》。该方案中包含有蜀北中路南门口人行天桥、蜀北下路映月街小转盘人行天桥、学苑路蓬溪中学人行天桥。规划设计方案已移交县住建局,目前尚未启动建设,经咨询县住建局,目前该事项已准备纳入专题研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队联合将持续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四)县综合执法局与县交警大队通过现场查勘,决定实施取消明月街停车位及对明月街进出车辆实行单向行使管控等措施,以缓解明月街交通压力。
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参与、宣传和监督。
此函。
联系人:杨清茜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