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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10月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情况总结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22: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二是起草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基本思路、监控范围和股室职责。三是组织业务股室参加直达资金培训,对直达资金的预算管理、支付和监控平台的操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建立工作交流群,加强各股室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及时解决监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指标到位情况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67650.6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8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946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5422万元,其他各类转移支付30578.6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900万元。

三、直达资金用于“三保”情况

下沉财力用于市县基层“三保”指标到位情况共计26172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资金合计5094.03万元,用于“保民生”资金合计21077.97万元。下沉财力用于市县基层“三保”资金指标下达共计25894.31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资金合计4903.84万元,用于“保民生”资金合计20990.47万元。

四、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10月22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已分配到位项目指标42087.83万元,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出28284.01万元,支出进度67.2%,支出情况如下:

(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及使用费。指标下达223万元,已拨付151.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天网”二期、三期租赁及使用维护费。主要成效:破获案件22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服务群众500余次。侵财类案件100%需要依靠天网系统,其中“11.27林元故意杀人案”中更是取得了最直接的破案效果。2020年6月29日指挥鸣凤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现场截停并抓获吸毒前科人员(后证实当时未吸毒)。2020年7月13日通过天网视频追踪,成功找回走失27小时的老人。2020年7月21日,金桥派出所通过天网抓拍图片,进行人像比对成功锁定三名在逃嫌疑人身份,并成功劝其投案自首。

(二)“天网一期”监控服务费。指标下达164万元,已拨付123万元。主要用于原“天网一期”点位升级及新增50个高清夜视监控点位,并将该监控图像与“数字城管”共享。主要成效:1.依托“天网”图像综合平台完成接入社会监控资源3414个。包括已接入学校14所,医院7所,酒店商业区3个,小区22个(公安18雪亮4),景区及停车场5(公安2,雪亮3),政府机构或下属企事业单位11个(雪亮)。此项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2.提供破案线索三百余条,抓获犯罪嫌疑人二百余人,服务群众一千余次。侵财类案件100%需要依靠天网系统。其中,2020年4月通过图综平台实时指挥槐花派出所在某洗车场现场抓获肇事逃逸后正在洗车场洗车的嫌疑车辆。5月通过图综平台布控、实时指挥明月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现场截停并抓获在逃人员何某均。2020年8月17日通过天网卡口系统布控,仅用了7小时就抓获了系列盗窃案嫌疑人。在市公安局2020年7月底感知源实地测试中,蓬溪县公安局通过天网卡口追踪在玉泉街成功抓获测试嫌疑人。

(三)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标下达35万元,已拨付35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突发情况下全县相关单位之间协调处置、统筹指挥能力,实现扁平化、实战化、可视化指挥处置。为县政府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县综治中心、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等相关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增高预留席位,使之具备接入、展示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数字城管、安监监控系统、防汛水利监控系统、教育监控系统、各类视频会议、无线图传系统、无人机系统、可视化指挥系统的功能。

(四)自然灾害公众险。指标下达71.26万元,已拨付71.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蓬溪县辖区内人口在辖区范围内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无法找到责任人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风险及救援费用支出,保额为8000万元。

(五)保障兑现企业财政奖补和支持疫情复工复产资金。指标下达6646万元,已拨付5942.5万元,用于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满负荷生产,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购买员工疫情保险、体检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缓解疫情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我县经济平稳运行。

(六)“三所”运行经费。指标下达3600万元,已拨付2339.93万元。主要用于县城环卫所、园林所、市政所的日常工作运行。

(七)卫生、计生服务资金。指标下达2208.52万元,拨付895.09万元。该项目资金保障了卫生健康项目的有序实施,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八)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高龄老人补贴资金。指标下达5860.44万元,拨付5115.42万元,该项目资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我县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让广大群众在疫情寒冬之中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指标下达1934.57万元,拨付1260.69万元。

(十)退役军人补助经费。指标下达1399.56万元,拨付1266.3万元,该项目资金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生产进行了保障,对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十一)离退休费。指标下达5094.03.万元,拨付4903.84万元。主要用于补发全县退休费。

(十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指标下达750万元,拨付279.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餐费、贫困生生活补助支出等。

(十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指标下达2700万元,拨付2557.45万元。主要用于蓬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十四)全县安保人员经费。指标下达275万元,拨付137.3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安保人员工资支出,大力保障了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及支出情况

蓬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900万元,其中: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扩建传染病区及住院用房(地上)资金8910万元、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96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30万元。截止10月22日,抗疫国债支出3205.48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101.10万元、抗疫相关事项1030万元、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654.38万元、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1420万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了卫生健康项目的有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六、支出核实处理情况

目前,我局在直达资金系统监控过程中,未发现直达资金的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不合规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直达资金采用了从中央到终端的直接支付渠道,提升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财政部相继出台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文件,部分条款较为宏观和原则,市县基层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中可能存在一定顾虑或把握不准,可能导致部分资金无法及时发挥效益。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使用明确了用途和要求,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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