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按合同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等。
经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大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