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江河、堤防、河心洲坝、城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及水库防汛和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2 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工作职责>的规定》等,现将2022年度全县重要江河、堤防、河心洲坝、城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及水库防汛和抗旱责任人名单通报如下。
如因人事变动,相关责任人自然递补,不再单独行文。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蓬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