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

来源:蓬溪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07-17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葛昌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67号

葛昌法

92510921MA69RMA31R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葛昌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0年7月6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世联美超市(严荣海)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68号

严荣海

92510921MA69334570

蓬溪县世联美超市

蓬溪县世联美超市(严荣海)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食品、处罚款。

2020年7月6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赤城镇巴人治灶(杨立)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66号

杨立

92510921MA6ARHBE5W

蓬溪县赤城镇巴人治灶

蓬溪县赤城镇巴人治灶(杨立)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0年7月6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罗琴)不制止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违法广告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69号

罗琴

92510924MA67JL6E8H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罗琴)不制止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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