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1336993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办函〔2020〕48号
  • 成文日期: 2020-06-16
  • 发布日期: 2020-06-16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6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府办函〔202048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了许多宝贵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其中交由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52件、政协委员提案97件(含合并件)。为认真做好2020年全县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办理建议、提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办理力度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均有承办建议、提案的职责。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高度,把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一并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确保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规范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一)各主办单位要按照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建议、提案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办理。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且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和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以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二)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分送不准确,须经单位负责人填写退回理由,在接到建议、提案后的5日内退回县委绩效办,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承办单位。

(三)建议、提案答复函必须分别附寄《征询意见表》和邮票,建议复函除寄送领衔人外,还应分别寄送联名代表,同时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县委绩效办;提案复函除寄送第一提案人外,还应分别寄送联名委员,同时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和县委绩效办。

(四)对县人大、县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件,原则上采取由各承办单位具体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单位汇集情况,征求建议、提案领衔人的意见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复函。县政协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要做好准备,配合完成县政协常委会今年年底对重点提案办理的民主测评工作。

(五)凡标注合并件的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可以合并办理,但应在复函中分别列出建议、提案序号及代表、委员姓名,并分别寄送给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

(六)请承办单位在建议或提案答复函上分别标注ABC字样。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注B类;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标注C类。

(七)所有建议和提案务必在920日前办理并答复完毕,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及县委绩效办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办结时限,但最迟不得超过1031日;协办单位的协办件,要在820日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进行综合;对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办结。

三、强化督查,推动办理落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县委绩效办要积极主动与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采取会议督办、文件督办、上门督查、电话查询、走访代表和委员等各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情况,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对办理工作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差或敷衍塞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逗硬考核,确保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