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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集中隔离人员实行收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告

来源: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10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部分集中隔离人员实行收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告

(2022年第23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管理我县集中隔离场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集中隔离人员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对象

对有下列情形而集中隔离的人员,实行收费管理。

(一)不提前(24小时以上)主动向辖区报备而集中隔离的来(返)蓬人员;

(二)被举报或被有关部门排查出来而集中隔离的来(返)蓬人员;

(三)违反居家隔离相关规定而集中隔离的人员;

(四)违反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规定而延长隔离期限的集中隔离人员;

(五)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隔离场所而集中隔离的人员;

(六)不爱护设施设备而造成隔离房间损坏需维修方可使用的隔离人员;

(七)不配合政府相关机构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等相关工作而集中隔离的人员;

(八)公共场所经营及从业人员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而集中隔离的人员;

(九)按规定应集中隔离但拒不配合的人员;

(十)居住生活地不在我县,本地也无亲属,无正当理由来蓬需采取集中隔离的人员;

(十一)其他违反政府疫情防控规定而集中隔离或其他上级明确集中隔离费用自理的人员。

注:居住生活地人员,指拥有蓬溪县户籍的人员、在蓬溪县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在蓬溪县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入住健康驿站和隔离酒店按照150元/间/天收取住宿费和核酸检测费;入住老吾老养老院隔离点、三凤隔离点、金桥颐养中心隔离点按照130元/间/天收取住宿费和核酸检测费;伙食费分为50元/天/人和70元/天/人两档,由隔离人员选择其中一档;因需照顾、护理等特殊原因多人一间的,按照50元/人/天增加生活物资费。

三、支付方式

入住时按照入住天数及相关标准一次性缴清,并由蓬溪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与场所运营单位及餐饮提供单位结算。

四、符合减免费用的情况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履行了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在省内因时空伴随成为密接、次密接、红码、应急黄码的人员。

(二)低保户、特殊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三)未满7周岁儿童、年满70周岁老年人免收住宿费、核酸检测费、伙食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履行了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在省内因时空伴随成为密接、次密接、红码、应急黄码人员身份由县疾控中心、流调溯源专班予以确定。

低保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需由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予以减免。

五、相关要求

(一)由县应急指挥部转运隔离专班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入住隔离场所和房间,隔离人员不得选择入住隔离场所和隔离房间。集中隔离人员要顾全大局、支持配合相关工作。凡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拒不支付隔离费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压紧压实单位、行业、个人防控责任,避免因“四方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三)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1日零时开始执行,并根据上级政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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