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的《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825-5428397意见收集人:尹潘,电子邮箱:252339967@qq.com,通信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388号农业农村局
附件:蓬溪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持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仔猪补栏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清单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蓬溪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持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仔猪补栏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清单
实施地点 | 补助范围 | 补助标准 | 市级财政投入 (万元) | 备注 | |
重点区域农村养殖户仔猪补栏补助 | 重点养殖场(户)仔猪补栏补助 | ||||
全县 | 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仔猪补栏补助 | 每户养殖户每自繁和购进1头仔猪补助50元,根据统计,2024年1月1日至7月10日重点区域农村养殖户补栏仔猪1992头,共补助99600元 | 每户养殖户每自繁和购进1头仔猪补助2.5元,根据统计,重点养殖场(户)补栏仔猪166160头,补助415400元。 | 51.5万元 | |
合 计 | 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