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周大姐干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21号

周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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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周大姐干杂店

蓬溪县周大姐干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处罚款。

2021年4月27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冯何干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22号

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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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冯何干杂店

蓬溪县冯何干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处罚款。

2021年4月27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晓蓉孕婴门市部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蓬市监知法查字〔2021〕010号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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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晓蓉孕婴门市部

蓬溪县晓蓉孕婴门市部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款。

2021年4月13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何晓英建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06号

何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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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何晓英建材店

蓬溪县何晓英建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

2021年4月13日

5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新会镇百姓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10号

任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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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新会镇百姓副食店

蓬溪县新会镇百姓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处罚款。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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