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050800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金府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发布日期: 2022-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桥镇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3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金桥镇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金桥镇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安委〔2013〕8号)、《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遂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有效预防事故、控制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条件。

3、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利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抓好常态化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等行业领域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需要金桥镇处置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金桥镇针对各领域(各行业)已出台专项应急预案的,按专项应急预案处置。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组织体系

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由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组成应急机构。

1、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涉事故行业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安办、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环保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镇扶贫办、镇便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办、镇交管办。

2、现场处置指挥部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作指挥长,行业分管领导和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作副指挥长。

(二) 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般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研究、决策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组织镇辖区的各部门紧急增援;组织派出所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事件抢险救援工作。

2、专项工作组职责与分工

(1)现场处置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现场处置指挥部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会同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按指挥部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制定具体的抢险救援方案,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实施伤员营救、抢险排险、现场维护和控制危险源等工作,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医疗救护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分管卫健工作领导,组织金桥卫生院和高坪卫生院医务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将重伤员转运至医院进行救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卫生处置。

(3)治安秩序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组织金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群众疏散和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救援保障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分管机关内勤工作领导,组织金桥派出所民警和镇党政办工作干部,迅速组织交通运力运送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确保救援通道畅通;当电力、通讯线路、设施遭损坏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立即开通备用应急电源、通讯设备,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电力、通讯设施、设备,确保指挥部和抢险救援所需的电力及通讯正常。

(5)转移安置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组织镇党政办、镇民政办、镇财政办工作人员,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迅速组织受影响、威胁的群众紧急撤离或转移,调集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如帐篷、食品等),全力落实转移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

(6)善后工作组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相关领导、涉事企事业单位法人、事发地行政村(社区)书记等协同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 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预防

金桥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应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并完善监控方案;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治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及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对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险情,及早处理,快速消除风险隐患。

(二)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授权发布,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可控程度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三)预警处置

各相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核实、研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督导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前期应对处置工作。

四、 事故分级标准

(一)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蓬溪县应急事故报送要求,实行“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和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六、 应急响应

(一) 先期处置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同等级,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二)应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抢险、急救、治安、交通、后勤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要以人为本,突出救人。根据实际情况,全力控制事件升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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