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蓬溪县农业农村局、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评定蓬溪县2022年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通知》(蓬月农函〔2022〕72号)文件要求,经乡镇人民政府推荐,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和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审核,拟定蓬溪县正源民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蓬溪县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8月3日至9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
附:蓬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度县级示范社拟定名单公示表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