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高峰山古建筑群安全隐患“发点球”整改的督办通知
县民宗局、县文广新局、县水务局、县旅游局、文井镇政府:
根据《遂宁市安办关于做好高峰山古建筑群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遂安办督[2018]34号)精神,近日,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杨军、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郭晖带队对高峰山古建筑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高峰山古建筑群仍然存在寺庙内违规设有住宿并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诸多较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高峰山古建筑群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国整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请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对照《蓬溪县整改高峰山古建筑群消防安全隐患任务分解表》中的问题,立即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在整改时限内消除高峰山古建筑群安全隐患,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县安办备查。
此项工作纳入25日“全县安全生产暨隐患整治”督办日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全县通报,并扣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分。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