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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度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应急委办发〔2022〕6号

县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蓬溪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第二年,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相继召开,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持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谋划,提高演练系统性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原则,科学分析、综合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态势,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任务、重点环节,认真推动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原则上2022年度新修订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年度内应采取桌面推演、指挥员演练、要素演练、实兵演练等方式,开展应急演练。

县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在统筹本级应急演练计划的同时,要按照分级监管、属地管理权限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突出演练重点,增强演练针对性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完善应急准备的作用,坚持“练为战、演为战”和“灾怎么救,兵就怎么练”的原则,认真做好演练方案制定工作。

地震、洪涝(内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实战”原则,通过科学设置演练科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选择应急演练方式,最大限度模拟灾害事故真情实景,切实把练指挥、练协调、练处置、练保障贯穿应急演练全过程,着力提升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高效指挥、协同救援和综合保障能力。

三、强化目标考核,提升演练时效性

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演练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精心抓好落实。要加强演练的评估,成立演练评估组,全过程开展演练评估,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演练情况,科学分析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演练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各类应急预案演练的总结评估报告及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备案存档。县应急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工作督导检查,推进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施。

四、加大演练保障,确保演练安全性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组织力度,积极争取演练经费,并协调利用各救援队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训演练场地、设施等资源,强化高新技术装备运用,改善保障条件。同时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规定,科学调整演练形式、时机和参演人员规模,周密安排演练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演练安全实施。

县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蓬溪经开区、各有关单位于5月27日前将2022年度演练计划以及2022年已完成的应急演练有关情况(包括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报告及图片、视频等音像资料)报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银花,联系电话:0825-5428055,邮箱:490881930@qq.com。

 

附件:1.蓬溪县2022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2.蓬溪县2022年度应急预案演练统计表

 

 

 

蓬溪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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