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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三重点三提升”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宣传活动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支队《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预防和减少道路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三重点三提升”,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以深化客运驾驶人素质教育为重点,提升安全意识。大队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驾驶人作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大队车管所严格按照支队“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每月25日定期公开培训驾驶人考核合格率。二是要求各秩序中队走进辖区各客运企业通报近期发生的客车道路交通事故,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让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明白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从而时时刻刻遵规守法、安全行车,防范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以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媒体曝光力度。一是大队每月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抄告所属企业并抄告安监部门。同时邀请蓬溪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二是大队充分利用蓬溪专刊、交警微博、指挥中心手机短信平台大力宣传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客运车辆驾驶人辖区路口信息和天气情况,在全县营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宣传氛围。

  三、以阵地宣传为重点,提升宣传覆盖面。一是大队通过在富临运业蓬溪分公司张贴、悬挂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宣传标语,设置“尊重生命,拒绝超员”及客车、群众安全出行提示的宣传提示牌。二是通过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服务大厅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碟等方式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广大群众宣传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意义及必要性。三是利用赤城主题广场人员聚集多,人口密集这一特点,并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录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广泛传播交通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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