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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16: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指标进展

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2025年目标是完成市考核目标,蓬溪2021年空气优良率为91.8%,2022年空气优良率为95.9%。

2.地表水水质达到或者好于III类水体比例(%)。2025年目标是100%。目前辖区内省控断面芝溪河水质达到III类,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III类,达标比例100%。

(二)重点任务进展

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环境准入要求,严把环评审批关。将“三线一单”应用到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审批中,“十四五”以来,已否决重污染招引项目1个,为3个重点项目精准落地提供技术支撑。

2.推进固体污染防治方面完成“无废四川”年度系统信息注册、填报和备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深入开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整改,危废安全处置率达100%,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动态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制定《蓬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年)》《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和《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指南》,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类标准,压实管理责任。

3.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以“冲锋芝溪河、稳定荷叶溪、改善华兴河”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水质管控,2022年芝溪河涪山坝省控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提前达到四川省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十四五”限期达标要求。启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调整,完成涪江东山村市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前完成白鹤林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县级及以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达标率100%。

4.加强森林、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治理,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加强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及非道路移动源机械尾气抽测工作,扎实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是推进固体污染防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的支撑。垃圾分类处理难以实现前端分类、中间环节回收再利用、后端无害化处理的规范化流程。二是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还有待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固体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继续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对产固(危)废企业开展动态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工作,持续做好“无废四川”系统信息填报指导。二是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持续开展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年度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开展变更性质为“一住两公”的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加强垃圾分类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完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提升工作操作性、实用性,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四是以点带面推动分类处置。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以扩大范围、提升成效为导向,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尽快将我县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强化宣传提升分类意识。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

切实抓好重点流域水质管控,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和问题排查整治,提高水源地安全预警能力。

(三)加强森林、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治灰霾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深入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强城区施工场地、交通道路、物料堆场、杂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源头管控,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城市扬尘污染;推进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柴油货车污染整治,确保PM2.5、O3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持续保持空气质量达标;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及有机肥、青贮饲料等利用方式,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秸秆露天集中焚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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