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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蓬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4年度蓬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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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和生殖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汇总及分析工作,为上级妇幼卫生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全县妇女各期保健工作。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做好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卫生指导。

(3)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儿童五官保健和心理保健工作。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开展口腔保健和听力筛查。

(4)开展优生优育工作。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优生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5)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6)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定期召开妇幼保健例会及下基层检查。

(7)做好农村妇女叶酸免费发放预防神经管畸形及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8)负责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实施“三网”监测及“两纲”评估工作。

(9)承担辖县内基层医疗单位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妇幼三级网作用,逐步提高妇幼保健质量。

(10)承担辖县内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和新婚夫妇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二、构设置

蓬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财政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89.2万元。与2023年度2397.3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8.13万元,下降8.6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58万元,占36.57%;事业收入1343万元,占61.35%;其他收入45.61万元,占2.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0.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7万元,增加3.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目标绩效奖及时拨付到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5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7万元,增加3.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目标绩效奖及时拨付到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8万元,占14.65%卫生健康支出579.68万元,占72.41%住房保障支出103.62万元,占12.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0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去年一样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救护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和去年一样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3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卫生院医疗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救护车收入、物资盘盈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药(民族医)方面的专项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指中医药(民族医)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3.分级诊疗: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44.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具体由《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公布。

45.基本公共卫生: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包括: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四部分 附件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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