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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来源: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5-08-07 18: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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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研究制定本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供销合作经济的有效形式。

2.对成员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3.组织供销社企业认真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指导、培训、审批、维权等工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活跃城乡经济。

4.按照县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等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5.搞好社有资产的营运和管理,依法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上级联社和有关部门的扶持、保护和支援。

6.组织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搞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供销社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一股两室,参公管理在编人员13人,由财政全额拨款,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2.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04万元,上升28.6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1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2万元,占62.9%;项目支出123.2万元,占37.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2.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04万元,上涨28.6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04万元,增长28.6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占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3万元,占8.02%;卫生健康支出7.25万元,占2.15%;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占0.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8.7万元,占83.92%;住房保障支出16.01万元,占4.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7万元,上涨27.87%。主要原因是工作量、项目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17万元,上涨27.87%。主要原因是工作量、项目等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迎接调研、学习交流、检查业务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交流、迎接调研、检查业务等用餐费0.78万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7.42万元,下降38.2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县供销社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供销社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电商布展补助、县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疫情防控、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基层供销社及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供销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自评报告、2024年项目前期经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供销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93分,绩效自评综述:我社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总体绩效良好。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由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于2024年2月按照相关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进行建设。超市位于蓬溪县普安街道紫御中央一楼,总面积2000平方米,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建设任务,于2024年5月10日开业运营。超市建成投运后,进一步健全区域内流通服务网络和城乡经营服务体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得到了发挥较好,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2024年项目前期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以提升供销为农服务综合能力为根本,不断建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加强县域流通体系和城乡经营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项目建成后提高了为农服务质量和效率,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流通得到了有效地带动促进和提升,增加了就业岗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全额拨款。领导职数:党组书记1名,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机关内设职能股室3个(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经营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研究制定本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经济的多种形式。组织供销企业认真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组织联合经营、集团化经营,发挥联合合作优势。搞好社有资产的营运和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正当权益,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协调各方面经济关系,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加强行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搞好职工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核定编制11名,现有在职在岗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我部门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19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58万元,占总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预算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预算的0%。

我部门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3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12万元,占总决算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决算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预算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情况。我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97.58万元,中期调整为332.12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332.12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332.12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100%,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总额为168.36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208.92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总额为29.22万元,中期调整为132.2万元,其中9万元未支付,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123.2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3.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我部门2024年年末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有关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基层社等示范社验收合格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率、工资发放精准率、开设供销超市数量”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工资发放精准率

我部门保证了工资发放精准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5分。

(2)基层社等示范社验收合格率

我部门2024年新建基层示范社验收合格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5分。

(3)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率

我部门2024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5分。

(4)开设供销超市数量

我部门2024年开设供销超市1个,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5。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0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我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根据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偏离程度如下:

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332.12-332.12|÷332.12=0%。

综上,该项指标得分=(1-0)×100%×8=8。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8分。

(2)支出执行进度

2024年我部门中央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省级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专项预算项目资金(不包括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该项指标得分=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数÷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4.5+专项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专项预算项目预算数*4.5=(92/92)*4.5+(2/2*4.5)=9。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9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我部门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2.1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32.12万元,注销金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1-0%)×100%×8=8,其中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8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年初预算数

2024年年初预算数

2023年预算执行数

2024年预算执行数

1

“三公”经费

1.29

1.51

0.6

0.78

2

会议费

1.2

0.9

0.74

0.3

3

培训费

0

0.5

0

0.5

4

差旅费

2

2.3

1.51

2.9

5

办节办展

0

0

0


6

办公设备购置

0

0



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0

0

0

0

8

课题经费

0

0

0

0

合计

0

0



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0万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上年压减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4.5分,得1.5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2024年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9〕37号)等文件编制了《蓬溪县供销社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了单位财务岗位,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我部门制定的《蓬溪县供销社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表示了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部门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了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13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净值合计1.04万元;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13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0.6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故我部门2023、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0.08万元/人、0.05万元/人。

综上,2024年我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7.5%,小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2.9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3分。

(2)资产利用率

我部门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2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0万元,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10.9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10.4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0+1.43=1.4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57分,得1.43分。

(3)资产盘活率

我部门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年度我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0%。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24年,我部门不涉及政府采购。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2024年,我部门不涉及政府采购。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3.1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7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7个,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7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7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0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0个;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7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4=4(7÷7×100%×2)=4,故该指标扣0分,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7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7个,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7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5分。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2024年度,我部门无资产配置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清理盘点、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度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效率管理等方面整体效益较好,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应对策略,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我部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但我部门在一般性支出控制欠佳,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分标准要求,2024年我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4.93分。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部门一般性支出控制欠佳,部分阶段性项目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县供销社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进一步科学编制预算,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提高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设立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的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38号)文件精神,要求强化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供给销售,畅通县、乡、村(社区)农产品上行和日用消费品下行渠道,构建县有流通骨干企业、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乡镇有物资供应中心、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省供销社、省财政厅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新建、改造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超市、菜店、便利店,改造提升现有商业网点,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支持县级供销社利用城乡服务设施,新建、改造、提升街道(乡镇)、社区(村)经营服务网点,形成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数字化经营服务新格局,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2.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蓬溪县普安街道紫御中央一楼。

(3)建设单位: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规模:超市总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满足现代生活超市要求的基础设施和运营设备。

(6)建设期限:10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

(7)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实施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川供办〔2023〕91号)等文件精神,即通过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市(州)统筹推进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在全省现场评审会上得到通过。

4.项目的主要内容

开设集农产品展示展销、日用消费品销售、生活物资供应并集配送功能为一体的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日用消费品品种动态保持在10000个以上、生鲜农产品品种动态保持在200个以上,以数字供销建设开办线上交易app服务及进销存实施动态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

(1)基础装饰装修:包括超市地面、墙体、顶部装饰装修;水、电线路改造及安装;生鲜、鱼池安装;办公室、仓库、储藏室装修等。

(2)超市设施设备购置:包括货柜货架、收银系统、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系统以及农产品产地直采、城市内商品配送车辆等购置。

(3)配套设施建设:购物休闲区、储物柜、卫生间、进出口及备用电源等设施、停车区路面建设。

5.主管部门职能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查,对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预算、招投标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该项目产生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等进行评估、提升,对项目实施主体和后续投入、管理、经营等实施监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加强对该项目的综合管理,制定了《蓬溪县老邻居供销生活超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项目单位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设置专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争取省财政补助122万元,单位自筹251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总投资354.91万元,单位自筹232.91万元,争取省级财政补助122万元(2024年已预拨92万元),已支付工程款100万元。

2.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

该项目开设集农产品展示展销、日用消费品销售、生活物资供应并集配送功能为一体的供销生活超市,日用消费品品种10000个以上、生鲜农产品品种200个以上,以数字供销建设开办线上交易app服务及进销存实施动态信息化管理。实现“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改善城市市场消费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1)面积:2000平方米。内设货柜货架统一“老邻居”标志标徽,商品品种10000个以上,设有餐桌食品、家居用品、办公文具、小家电、地方农产品等多品种、多类别、多业态的能满足不同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商品品类。

(2)结算方式:建设具有电子结算功能的进销存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进出道口分开。

(3)安全要求:建设场所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条件,配备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装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

(4)食品安全:所有食品类商品须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规定。

(5)质量追溯:建立商品进货台账,确保每类商品的产地、质量等要素做到溯源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数字化建设:所有商品都要进行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处理,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现代化。

4.项目支持方向

该项目属于全省2024年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中供销城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方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350万元,包括:

(1)基础装饰装修:包括超市地面、墙体、顶部装饰装修;水、电线路改造及安装;生鲜、鱼池安装;办公室、仓库、储藏室装修等,计划投资197.93万元。

(2)设施设备购置:包括货柜货架、收银系统、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系统等,计划投资130.02万元。

(3)配套设施建设:购物休闲区、储物柜、卫生间、进出口及备用电源等设施、停车区路面建设、装饰中国供销社和老邻居统一标识、供销文化元素店招、店牌、LED广告宣传等,计划投资22.05万元。

2.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4.91万元,其中自筹232.91万元(公司经营利润及部分有效资产房租收入),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12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设置了整体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约1100万元,新增净利润约100万元,新增税金总额约30万元,投资利润率16%,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17%,财务净现值62万元,投资回收期5.5年(含建设期)。

(2)社会效益:可以解决下岗工人、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业18人以上,帮助30个家庭增收,可辐射带动当地1200余人的收入提高。特别是当地的生鲜蔬菜、地道的农特产品,生鲜肉食等采购以及对我县主导的肉牛主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带动促进作用。对我县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2.设置了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搭建区域内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产销平台,开设集农产品展示展销、日用消费品销售、生活物资供应集配送功能为一体的生活超市,设置生鲜农产品销售区,为社区居民提供200个以上生鲜农产品以及10000个品种以上日用消费品,进一步健全区域内流通服务网络和城乡经营服务体系。

设置了具体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建设供销生活超市1个,面积为2000平方米,销售利用消费品种8000个以上,农产品200个以上,逐步提升利用消费品流通能力,逐步畅通县内农产品上行渠道,基本完善县级供销社综合服务功能,年实现销售额达35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利润40万元以上,销售总额同比增长6%以上,带动当地就业人数14人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实施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川供办〔2023〕91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供办〔2023〕166号)等文件精神,蓬溪县供销社成立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人员对超市进行了自评,对照《蓬溪县2024年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项目书》建设内容逐项落实,并委托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建设内容,完成投资总额354.91万元,完成比例101.40%,达到项目建设要求。超市运行以来,已经实现营业收入826.60万元,实现利税138.68万元,解决就业人员20人,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流通得到了有效地带动促进和提升,老邻居品牌效益和经济总量得到了更进一步发展,供销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和作用发挥得到了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进一步便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评价、投产后绩效自评等方式,可以客观准确反映资金使用实际绩效和项目产出绩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全部按照预算支出使用,项目主管部门蓬溪县供销社认真加强对该项目的综合管理,项目单位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设置专账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争取省财政补助122万元,单位自筹251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总投资354.91万元,单位自筹232.91万元,争取省财政补助122万元(2024年已预拨92万元),已支付工程款1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于2024年5月10日开业运营以来,已经实现销售收入826.60万元,实现利税总额138.68万元,超市现有商品品种动态保持在1.2万种以上,库存商品价值动态保持在140万元左右。我们认为: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完全达到了建设进度和建设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等正在不断彰显。

(三)评价选点

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实地踏勘。

(四)评价方法

采取实地踏勘、资料查阅、据实据效。

(五)评价组织

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实施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川供办〔2023〕91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供办〔2023〕166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4年度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川供通〔2024〕124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人员对超市进行了自评,对照《蓬溪县2024年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项目书》建设内容逐项落实,并委托专门的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县供销社党组根据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提交的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建议书,对老邻居供销生活超市可行性、规划、选址设计、预算、建设、资金投向进行了集中讨论、审查,并通过后实施。

2.项目管理

根据超市建设和运营的需要,设立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部门经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对超市建设过程进行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足额保证超市建设和运营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设置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每一项投资,每一个分项目的落实都必须体现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每一笔开支都经过财务审批和财务审计,确保项目实施运行的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充足的流动资金及项目的正常稳健运转。

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超市建设聘请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派出的专门技术团队进行现场踏勘、方案设计,聘请专门的预算单位进行项目预算,聘请专门的评审单位进行投资评审,通过招投标确定符合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按照现代项目管理方法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县供销社负责人、社有企业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工程监督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项目建成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等均到现场进行验收。我们认为:项目建设达到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安全管理:成立了超市建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蓬溪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业务股室、穗满公司负责人、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组成,对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施工方制定了安全生产预案,实施了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确保了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超市制定了安全生产预案,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安全防范、风险预判、事故预防、安全预警、应急措施等内容。超市建设了完善的消防设施,通过县消防大队消防安全验收。我们认为:项目建设达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项目环保管理:我们高度重视超市建设和经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了防止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切实做好了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处置;在超市的公共区域和合适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现对超市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生产经营和生活产生的污水按照规定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在销售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过程中产生的残渣,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回收,可用于养殖业,也可用于制造有机肥;对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纸箱、纸盒等,采取集中统一回收利用;使用LED节能灯具,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纸;鼓励和引导顾客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购物袋。我们认为:项目建设达到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3.项目实施

该项目由蓬溪县穗满供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于2024年2月按照相关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进行建设。超市位于蓬溪县普安街道紫御中央一楼,总面积2000平方米,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建设任务,于2024年5月10日开业运营。完成了超市地面、墙体、顶部装饰装修,水、电线路改造及安装,生鲜、鱼池、柜台等安装,办公室、仓库、储藏室装修等基础装饰装修建设,完成投资199.61万元,完成比例100.85%;完成了货柜货架、收银系统、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系统等设施设备购置,完成投资137.02万元,完成比例105.38%;完成了购物休闲区、储物柜、卫生间、进出口及备用电源等设施、停车区路面建设、装饰中国供销社和老邻居统一标识、供销文化元素店招、店牌、LED广告宣传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8.51万元,完成比例82.90 %;与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战略合作和业务合作,具备了集农产品展示展销、日用消费品销售、生活物资供应、商品配送等功能,目前超市经营各类商品1.2万余种,经营蓬溪农特产品220多个,提供就业岗位22个,解决就业人员20个;完成了超市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开办了线上交易app和线上商城,实现了对商品进销存实施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实现了资产、财务、资金规范化管理。

4.项目结果

该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于2024年5月10日开业运营以来,已经实现销售收入826.60万元,实现利税总额138.68万元,超市现有商品品种动态保持在1.2万种以上,库存商品价值动态保持在140万元左右。我们认为: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完全达到了建设进度和建设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等正在不断彰显。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属于商贸流通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超市建设,提供和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项目绩效指标明确,达到项目建设绩效预期目标;项目安全可控、项目质量可控、项目运行可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超过预期;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5%。

(三)个性指标分析

该项目部分个性指标全部完成:已建设供销生活超市1个,面积为2000平方米,销售日用消费品种达10000个以上,农产品200个以上,全县日用消费品流通能力逐步提升,县内农产品上行渠道逐步畅通,县级供销社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2024年5月10日开业运营以来,已经实现销售收入826.60万元,实现利税总额138.68万元,销售总额同比增长11%,带动当地就业人数20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四、评价结论

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计划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完成投资计划数的101.40%。超市建成投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得到了发挥较好,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五、存在问题

超市建成运营后,管理逐步规范、商品逐渐丰富、价格逐渐合理、效益逐步显现,但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力不大、商品种类不齐、规模效益不够等问题,我们正在积极进行研究、改进、提升。

六、改进建议

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将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视频、建设超市云平台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知晓供销社、知晓老邻居,认可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接受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老百姓的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商品结构、商品价格、商品质量,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进一步加强组织和管理,在人员管理、商品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力争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进一步加大再生产和经营投入,不断扩大超市规模、商品丰富度和商品品质,加大数字化信息化投入,加大商品定制、个性化需求和大宗商品供应投入,让超市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老百姓。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县供销社为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强化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供给销售,畅通县、乡、村(社区)农产品上行和日用消费品下行渠道,成功申报了蓬溪县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项目。根据蓬财投专〔2024〕6号兑现2024年项目前期经费,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其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主要履行牵头抓总、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推动发展等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蓬溪县供销社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2024年项目前期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试点县项目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试点县项目申报咨询服务费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加快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搭建区域内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产销平台,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项目自评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按照方案对照评估,坚持邀请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项目具体负责人等一起开展评价,坚持边实施边开展评价。

二、实施评价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评价、投产后绩效自评等方式,可以客观准确反映资金使用实际绩效和项目产出绩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使用资金,实行单独科目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评价选点。老邻居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实地踏勘。

(四)评价方法。采取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五)评价组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

2.项目管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主要用于试点县项目申报咨询服务费。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结果。项目实施后完成预期目标,项目数量完成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项目全年安全运行,质量达标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拓宽了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在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民生保障。项目建成后,大幅度提高了为农服务质量和效率,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流通得到了有效地带动促进和提升,增加了就业岗位。

3.基础设施。健全了区域内流通服务网络和城乡经营服务体系,流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拓宽了农特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销售渠道,供销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和作用发挥得到了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进一步便捷。

4.行政运行。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做到每一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申报及时率100%,项目申报成功率100%,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0%以上。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缓慢。

六、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方面的支持。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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