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民政局:念好“四字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
-加强低收入人口返贫预警,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
加强农村低收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农村低收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力保障好全县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确保不返贫、不致贫,蓬溪县民政局通过“四个强化”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不留死角”。
在监测预警上,抢占一个“先”字。强化主动发现,在对象自主申报、干部走访发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主动发现。与教体、人社、住建、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交叉比对,通过自动预警、在保预警等功能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汇聚、快速预警。2023年已主动发现1526名低收入人口,实施帮扶救助773人,正在办理162条,待办理591条。
在动态监测上,突出一个“勤”字。强化动态监测,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专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入户摸排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做好登记备案,加强跟踪监测,并按需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帮扶。2023年共对4万余名困难群众开展动态监测,对2112名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实施低保救助、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对353名困难残疾人进行扶助,转介712名困难群众到住房、医保、教体、就业等部门获得相应的专项救助。
在帮扶救助上,达到一个“精”字。聚焦精准救助,在全县构建起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网格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残疾人扶助等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脱贫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兜底对象,给予一年的渐退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发现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及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个案研究解决。2023年实施渐退期人员备案236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658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运行3次,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教体局等单位部门统筹资源、协同配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因学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
在城乡统筹上,确保一个“实”字。积极探索拓展城市低收入人口帮扶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进行识别认定,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并通过发放租房补贴、安排提供公益性岗位、提升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助学救助等措施,有效保障城市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2023年县民政局、县房管局对14户28人申请租房补贴人员进行认定;县民政局积极对接县就业局,组织就业能力培训,安排提供城市公益性岗位29个;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对当年入学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救助54人2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