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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5-5421216  邮箱:369258073@qq.com
  通讯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邮    编:629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LJ5标段2#站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LJ5标段2#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蓬环202356

 

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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