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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法院旷国军同志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书乡蓬溪 发布时间:2020-09-25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9月22日,在四川法院系统首届荣誉授予日荣誉授予仪式上,蓬溪县人民法院蓬南人民法庭庭长旷国军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旷国军同志自2010年进入蓬溪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三凤法庭、大石法庭、执行局、蓬南法庭工作,凭着对法官工作的执着,他始终履职尽责、克己奉公、任劳任怨,战斗在审执工作的第一线。用精湛的业务、虚心的态度、热情的服务,使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立功受奖。其中2018年参审案件获“全市法院第三届十佳庭审”、撰写案例获2018年度“遂宁市十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2017-2019年度连续三年荣获蓬溪县优秀公务员、撰写裁判文书获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佳裁判文书”。

千锤百炼,只为浩然正气;满腔热血,尽洒无限青春。作为一名扎根在基层法庭的法官,他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始终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人民法官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兑现着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庄严承诺。

我们恭喜获奖的旷国军,同时也为所有在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的法院干警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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