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055号

 

 

吴素英

91510921MA67XAB60W

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

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九)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

2021年2月24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中心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030号

张正蓉

92510921MA67CLY380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中心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中心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

2021年2月1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美邻惠康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032号

邱平

 91510921MA65HPXC18

蓬溪美邻惠康超市有限公司

蓬溪美邻惠康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1年2月2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百佳优选超市经营未按规定在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040号

蒲自强

 

92510921MA68U5NM9J

蓬溪县百佳优选超市

蓬溪县百佳优选超市经营未按规定在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2021年2月1日

 

5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百味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014

雷强

91510921687921665T

蓬溪县百味源饮品有限公司

蓬溪县百味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1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