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801377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新府通〔2022〕10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发布日期: 2022-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会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会镇 发布时间:2022-05-13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着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压减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苗头,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县安委办通知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着力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底数情况,全面落实针对性治理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更加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的区域,重点治理下列6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 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

(二)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 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 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且当火灾状态下楼顶不满足安全疏散条件。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重堵塞,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不具备火灾状态下安全疏散条件。

(六)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除检查上述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各村、各单位可结合本辖区村(居)民自建房实际和火灾特点,细化或拓展治理范围和重点。

三、任务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我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逐级部署,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5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结合既有掌握情况,依托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系统平台,组织村社、综治网格员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摸排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对照6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建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前,各有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点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存在问题不属于6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整改;对存在6类重点情形的村(居)民自建房,由我镇统一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6类重点情形的村(居)民自建房,上报镇综治办;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四)全面提升阶段。9月15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四、治理措施

(一)依法严格治理。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对排查发现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落实“七个必须”要求,即: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搭建、装修,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通道安装火灾状态下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二)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核查销案。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6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6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报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加强长效治理。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三)实行挂牌督办。各村(社区)按照“6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区域,县安办要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县级解决不了的,将上报市级挂牌督办。特别严重的,上报省级予以督办。

(四)实施综合治理。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违规生产经营集中连片区域,我镇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整改职责分工,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方式加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精准宣传引导。我镇将联系各部门组织主流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挂牌督办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曝光,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加强消防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大力宣传自查自改先进典型以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整治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要广泛播放、印发火灾案例警示片、安全宣传挂图、短片及优秀公益广告,组织基层力量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微信转发,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强化技防应用。要组织相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平台或组织创新研发,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七)提升应急能力。我镇按照“一主两辅”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中心消防救援站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村(居) 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应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应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村作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镇安委办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分工负责。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发动、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增强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投入保障机制,并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治理工作,自查自改火灾隐患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职责任务,主动担当、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全面营造共建、共治消防安全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委会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切实增强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农村棚户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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