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菊华、唐霞、胡金、张文彬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Z87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摘要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是薄弱环节,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乡村医生文化与专业素质整体偏低,新生力量不足;二是乡村医生薪资待遇低,从业人员逐年减少;三是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低,执业风险加大;四是乡村医生难以胜任当前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案办理
我局收悉Z87号提案后,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集中研究,在充分吃透提案建议内容的基础上,采取集中领导、分工合作、共同办理的方式,结合我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际,仔细梳理乡村医生人员情况、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基本情况,对照你们的提案和建议,我们积极响应。
三、提案回复
(一)当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现状
截至2019年底,我县共有注册乡村医生831名。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现象凸显,同时由于乡村医生收入低、从业环境差、养老保障尚未系统解决等原因造成这一群体不稳定,更重要的是政策缺乏吸引力,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村医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因此,解决村医后顾之忧,让乡村医生扎根农村、安心工作等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我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如何更好地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让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也是我们持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我局紧密围绕国家政策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谋划,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1.注重乡村医生培训,对口支援“传帮带”。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定期定机构对乡村医生进行督导考核,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确保每年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3周。二是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乡村医生考核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签约服务、远程会诊、分级诊疗、慢性病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培训内容,并采取现场抽问、现场做题等方式增强乡村医生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委派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专家、学术带头人定期下村坐诊,提供技术理论支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口支援,形成联动机制,带动市、县、乡学习交流;四是自2018年起,针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取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全县乡村医生开展全覆盖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乡村医生867名,培训骨干乡村医生2名,全面提升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一是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持续开展静脉给药和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双核准”培训考核工作,2019年考核静脉给药考核通过198人,2020年静脉给药考核通过52人,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考核通过11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开展乡村医生考试,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考试的政策宣传、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信息上报等工作,2019年我县乡村医生考试共通过23人,进一步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三是严格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出现违规开具证明、超量使用限定药物等不合规医疗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二是在执业活动中,乡村医生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三是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在其执业注册地点外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是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五是村级医疗机构未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没有相应急救药品器材的或未通过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考核不得开展静脉用药业务。对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或吊销执照。六是村卫生室购进药品必须通过乡镇卫生院在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购买,并由乡镇卫生院配送,做好购验销登记。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发现变质、过期、失效药品及时清理,医疗废物按照要求交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处置。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努力工作,但仍与群众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继续遵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
在此,对你们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你们对以上回复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单上并邮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