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再部署,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1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一)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上一轮巡察发现《内部控制手册》中的部分制度直接使用某乡镇的制度,但新的《内部控制手册》2024年9月才重新制发。个别领导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简单敷衍应付,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措施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狠抓制度规范,推动标本兼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检视制度漏洞,系统梳理机关管理薄弱环节,高标准推进完成《内部控制手册》修订工作,确保制度体系科学严谨、管用有效;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锤炼过硬作风。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整改不严不实问题敢于亮剑、动真碰硬,通过谈心谈话、约谈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确保对照检查深刻到位、整改措施务实有效,做到真改实改。
(二)关于巡察整改持续性不强问题。上轮巡察指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形式主义问题屡禁不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公务接待和经费结算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类似问题依然存在,且上轮巡察整改资料保管不完善,无法印证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化、过程督导常态化,确保问题整改一抓到底、见行见效。针对巡察整改资料保管不善问题,建立电子+纸质双轨归档机制,实行整改资料整理归档、专柜保管、定期核查;二是深化正风肃纪,筑牢廉政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顽疾,通过警示教育、风险排查、制度完善等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严格政治生活,强化党性锤炼。坚持以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直击问题本质,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在红脸出汗中接受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严明财经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加强财务管理,紧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等关键领域,强化全流程监督和常态化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廉洁高效。
二、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三)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理论学习未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学习形式,未达到每年集体研讨不少于6次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将集体研讨作为主要形式,设置专题学习内容,确保全年集体研讨不少于6次;二是建立“理论+实践”融合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红军第一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理论学习质效显著提升。
(四)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4年机关党委召开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委专题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委员集中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委会“第一议题”必学内容,整改期内召开的4次机关党委会议均严格执行;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发的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要点,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将相关学习内容传达到各支部同步落实,实现学习时效性、规范性“双提升”。
(五)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全面、不真实问题。2023年、2024年,第一、二党支部未组织学习部分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未组织学习全国和省人大会议精神,个别委室在思考谋划工作时,未将党的创新理论、县委新的工作部署与人大工作实际深度融合。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未学习的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及全国、省人大会议精神,组织机关第一、二党支部开展专题补学,确保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全覆盖;二是结合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推动锂电、智能家居、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建圈强链,依法监督,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加快落实、民生项目有效实施。
三、落细落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不到位
(六)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还不够有力问题。调研工作统筹不力,相关委室到基层调研存在各自为政、多头调研现象,个别委室调研报告质量有待提升,建议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二是结合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办公室统筹调研工作,整合各委室调研计划,不再出现多头调研、重复调研情况。各委室调研报告由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复审,落实双审制,提升调研报告质量。
(七)关于协调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有差距问题。人大代表家(站)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联系服务群众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作用发挥还不够。了解部分乡镇,县、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家站”建设及运行的协调指导,推动完善阵地管理制度,优化活动组织流程,增强“家站”联系群众、收集民意的功能;二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三是根据新修订的代表法,就代表联系群众相关事宜印发了《蓬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见》。
(八)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有短板问题。从事备案审查的专业人才短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不够专业,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备案审查工作新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业务培训学习,明确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参加全市人大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会,通过学习交流,案例分析研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与上级人大的交流对接,对乡镇人大的指导沟通,加强各委室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研究论证工作做细做实,把意见提精准,共同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九)关于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不到位问题。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巡察发现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有偏差,未监管到位。自身预算执行不降反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支出标准监督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重点关注“三公”经费预算是否编制规范合理,是否做到“只减不增”;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决算监督。依据部门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总体情况的监督,并常态化监督“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有无超预算支出;三是持续监督人大常委会机关预决算执行情况。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做到常态化监督,特别关注“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事项有无做到合理合规。
四、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十)关于执行废止文件问题。3名科级干部2022年、2023年述职报告仍在执行废止的《廉政准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通过新旧条文对照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确保干部精准掌握、规范执行;二是机关纪委已对相关科级干部进行约谈,定期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长效作用。
(十一)关于发文不严谨问题。文件错误错漏时有发生,机关党委2023年、2024年个别通知、报告等文件存在文种、文字、时间等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文写作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学习,系统梳理文种规范、格式要求及常见错误类型,组织干部对照自查整改,切实提升干部公文处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由办公室每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拟稿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的“三级把关”程序,重点核查文种、表述、逻辑等关键要素,文件由分管领导终审签字,提升发文质量。
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23年、2024年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未结合机关实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分层分类”学习机制,通过召开机关党委专题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二是结合人大监督、代表履职、机关管理等制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细化岗位责任,明确风险防控。
(十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机关未建立谈话提醒制度,无谈心谈话和风险排查记录,对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常规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明确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谈话要求,同步建立谈话提醒制度、谈话记录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二是组织重点岗位自查自纠,针对机关管理、财务审批等高风险领域实行廉政风险动态管控,明确责任人及防控措施,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
(十四)关于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够有力问题。警示教育开展不力,未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部分干部不清楚近年来受处分干部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近年全县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学习,强化震慑效应;二是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受处分干部情况,剖析违纪根源,要求各支部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讨论,推动干部知敬畏、存戒惧。
(十五)关于处理处分不严谨问题。监督执纪不严肃,2020年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谈话诫勉,但无机关党委和支部会议记录。2021年1名科级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第二支部支委会8月20日通报其违反“组织纪律”。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办案程序等开展专题学习,不定期对机关各支部的监督执纪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时,重点辨析“工作纪律”与“组织纪律”界限,规范宣布流程,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执纪严肃性。
六、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十六)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问题。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机关业务保障和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0年以来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上级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策,2023年、2024年未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交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及监督要求,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全部纳入制度规范,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二是对需集体决策事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地落实。
(十七)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够到位问题。对党支部工作指导不足,支部“三会一课”不严格,第一,第二支部部分年度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定点指导机关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根据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检查与督促。
(十八)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2021年2月、11月两次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无辣味,部分干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1名科级干部“排整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和方向”照抄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要求相互批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批评意见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再出现“建议化”倾向;二是对照检查材料实行个人自查、机关党委书记审核,重点核查整改措施针对性和材料原创性,不再照搬照抄;三是机关纪委已对照抄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的相关干部进行约谈,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十九)关于部分活动费用超标问题。2024年5月“三八”节、7月团建活动中,活动餐费、活动纪念品高于规定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次活动餐费、纪念品高于规定标准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自2025年1月起,机关“三八”节等工会活动严格按规定安排用餐相关事宜,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行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
(二十)关于公务接待、用餐不规范问题。调研活动及会议活动附件不齐、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蓬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公务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规范;二是自2025年1月起,机关所有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蓬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三单不齐、事由不清、内容不一的,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更新、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科目,严格报销审批、审核程序;四是年初机关召开干部职工会,对公务接待相关事宜再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机关调研活动及会议用餐安排,确保用餐真实性。
(二十一)关于涉嫌公款购买私人物品问题。2021年9月、2024年2月、7月购买的办公用品中有单个价格不等的水杯。
整改情况:对2021年9月、2024年2月、7月公款购买水杯费用统一清退,于2025年1月统一上缴县纪委。机关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八、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二十二)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领导审核签字不规范,部分无审批意见,租车无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凭证无审核人签字,部分办公耗材、茶叶等由委室自行购买,未按程序由办公室统一采购。打款未到终端,将租车费、办公耗材、接待费、专家补助费等打款给职工个人,存在较大廉洁风险。差旅费打捆报销,部分外出考察学习无方案或文件,个别干部重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白条入账,公车ETC过路费以银行流水入账,2024年2名驻村干部报销交通补助无正式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蓬溪县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自2025年1月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租车费、办公耗材、接待费、专家补助费等统一使用公务卡支付,做到打款到终端;三是组织学习《蓬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在机关干部职工会上,对费用报销工作再安排、再强调。自2025年1月起,机关严格执行电话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报销标准,不再出现超标准报销、重复报销、无凭证报销问题;四是已对2020年以来超标准报销的电话费、加班费、差旅费据实清退,并于2025年1月统一上交县纪委;五是规范公车ETC过路费报销要求。自2025年1月起,机关公车ETC过路费均以发票入账。
(二十三)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会未独立建账,在行政经费中支出工会活动费用,2021年以来多次慰问生病干部无住院证明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行政经费及工会经费应列支的内容和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实际用途对应的列支方式进行列支;二是对2021年以来慰问的生病干部无住院证明材料的已督促相关人员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证明;三是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生病住院、去世看望等慰问制度,自2025年1月起,工会慰问生病干部均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证明材料。
(二十四)关于发票与付款金额不一致,多支出款项问题。2023年5月,2021年12月,两笔支出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5月,餐费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对2021年12月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机关纪委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对机关财务票据管理工作展开全面自查自纠行动。在票据入账管理方面,严格依照财务规范与流程操作,对每一笔票据的入账信息进行细致核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大力推进票据存档工作的规范化,按照时间、类别等要素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建立完备的票据存档目录,方便日后的查阅与追溯。
(二十五)关于超范围发放补助问题。2021年至今,6次人代会向有固定收入的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等代表发放误工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代表工委及财务人员开展学习,深入研读《代表法》及市县关于代表履职补贴发放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剖析政策边界和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明确误工费发放范围;二是全面优化履职补贴发放流程,已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补贴发放,进一步核准可领取误工费的代表,并将履职补贴发放情况纳入机关财务内控重点监督内容。
(二十六)关于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加油方式不统一,充油卡刷卡记录登记信息不全,无里程油耗、无充值卡期初期末金额,部分洗车无明细、过路费无发票,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无审核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自2025年1月1日起,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二是健全人大常委会机关公车管理制度,自2025年1月起,做好加油刷卡记录登记信息台账及里程油耗台账,统一要求单位驾驶员用充值油卡加油,做好洗车签字记录,并提供过路费发票。
(二十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020年以来,部分办公家具、电脑耗材、音响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人大代表“家站”建设购买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登记、也未移交相关部门管理。2021年11月,更换会议室音响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等12个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的通知,规范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办公设备配置管理;二是代表工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人大代表“家站”建设购买的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并移交相关部门管理;三是完善更新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对机关办公家具、电脑耗材、音响设备等固定资产再次开展集中清理,并纳入固定资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5395637;邮政地址蓬溪县政通街88号;电子邮箱83445532@qq.com。
中共蓬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