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蓬财采〔2021〕43号)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项目编号: 510921202100058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遂宁市新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新塘房小区4栋1单元3楼1号

被投诉人:蓬溪县中医医院

地址:蓬溪县城东新区(蓬溪县赤城镇屏风村)

四、基本情况

遂宁市新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蓬溪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92120210005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9月7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价格分设置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产品监测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有关履约能力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背书、证明,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涉案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投诉人于8月26日就投诉事项向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9月2日作出质疑答复,涉案项目于年9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截至目前,涉案项目未开展开标、评审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蓬溪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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