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府公〔2024〕18号蓬溪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县拟启动蓬溪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蓬溪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赤城镇大石桥村2组、文井镇文峰社区4组、吉祥镇涪山坝村10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土地征收拟用成片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赤城镇人民政府、文井镇人民政府、吉祥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同时对涉及被征集体土地承包地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本户村民承包地总面积及在册农业人口信息等),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建筑设施,以赤城镇人民政府、文井镇人民政府、吉祥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赤城镇人民政府、文井镇人民政府、吉祥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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