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蓬溪县2025年第二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土地项目1个,涉及3个地块。现将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蓬溪县2025年第二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