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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5日“全县安全生产暨隐患整治”督办日的督查通报

来源:蓬溪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9-09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月25日—30日,县安办组成督查组,对部分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2020年8月安全生产、应急和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目标,扎实推进两项专项行动。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排险除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安办以目标任务及问题隐患为导向,统筹各专题牵头单位,把解决隐患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建设、工贸行业、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全方位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截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共299项,其中已整改249项,整改率83.28%。

(二)严防死守,顺利平安迎峰度汛。入汛以来,县防汛办会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灾害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到拦截洪峰、错峰泄洪等全方位做好了今年汛期各项安全工作,一是落实了汛情会商机制。在每次暴雨过程前、过程中,多次组织防汛、气象、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提高了预测预报的准确性、时效性,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做好了汛期值班值守。通过督查了解,全县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部门汛期值班值守情况良好,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在“8.12”重大雨灾、“8.16”涪江特大洪涝灾害期间,各级领导奔赴防汛抢险一线,主动靠前指挥,冲锋在前,确保了人员零伤亡;三是规范了自然灾害受灾情况报送流程。为了进一步明晰灾情发生后的报送职责和报送流程规定,印发了《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自然灾害受灾情况报送的紧急通知》(蓬应急发〔2020〕31号),对报送范围、报送流程、报送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全面。

(三)部门联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整治。为深刻吸取沈海高速浙江温岭段“6·13”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我县制定了《蓬溪县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2020年6月26日起至10月11日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对道路运输行业、路面车辆通行秩序、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应急能力提升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组16个,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12家危化品企业,共排查出23项隐患,下达10份执法文书,罚款6.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旅单位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共性问题:电气线路未穿管;消火栓压力不足、管径不足;微型消防站软件资料不规范,资料不完善;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等。个性问题:一是慧严寺只有一位年迈老人驻守,一旦有突发事故发生,将会对文物古建筑造成巨大的损失。二是中国红海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未根本改善。蓬溪经开区内部分企业存在“一厂多企”现象,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导致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明显增多。特别是上游片区“万象一品”入驻企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均十分突出。

(三)部分乡镇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到位。一是部分乡镇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排险除患”专项整治工作未进行专题安排部署,隐患未形成台账,隐患整改工作未形成闭环。二是未及时按要求进行相关数据和资料报送。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全面提升文旅单位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基础。县文广旅游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全面排查文旅单位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各属地要明确辖区内“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县民宗局要督促宗教场所按照“一寺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以此提高全面提升文旅单位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基础。

二是要着力提升园区内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经开区、县经科局要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园区内企业在依法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职业健康保障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使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上岗”,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是要全力整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分类登记,汇总成册,实行领导包保、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县安办将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格追究,逗硬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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