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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5 日“全县安全生产暨隐患整治”督办日情况的通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4: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月23日—25日,县委绩效办、县安办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2021年2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县安委会印发的《蓬溪县今冬明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蓬安委〔2020〕8号)要求,成立了城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文博及宗教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组、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和消防安全宣传组,分区分类进行排查整治。通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逐步摸清全县火灾隐患底数,加强消防和森林防灭火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有效改善了我县消防安全环境,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发现火灾隐患198处,督促整改96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6份,确立重大火灾隐患2起,临时查封1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罚款17500元。1-2月,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出警142次;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火灾9起,发生山火69起,较去年相比都呈下降趋势。

(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推进有序。2月以来,春节期间停产停工企业(单位)陆续申请复产复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格进行复产复工验收,按照“六个一律”要求,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严防“带病”复工复产。大部分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能够较好地落实复工复产前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检修保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制度,复产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20年2月28日,全县累计复工复产企业130家,其中,建筑工地 23家,工贸企业80家,其他行业企业27家。 

(三)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力。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得益于全县各乡镇、部门、经开区,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检查,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突出抓好了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设施、森林防灭火、旅游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周密组织警力,扎实开展酒驾、醉驾、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巡逻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县交运局各带班领导每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道路运输重点行业,排查风险、整治隐患,对凡营运手续不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以及未取得相应道路运政从业资格的司乘人员,勒令一律不得参加春运,确保春节旅客运输安全;县应急局坚持2/3力量在岗,奔赴一线对春节未停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计在春节假期派出监督执法组14个,覆盖4个重点行业领域50余家,出动执法检查人次42人次,查处非法烟花爆竹600余件,移交公安审理3人,立案审查1起,下发各类执法文书20余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存在问题

(一)森林火险火情管控不力。部分乡镇在春节期间对森林火险防范管控不力,特别是春节祭祖烧纸诱发多次山火。据森防指办统计,1月至今,全县乡镇共发生山火69起,仅2月10号一天时间,我县就发生了14起山火。暴露出一些乡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控措施不力和上坟烧纸现象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对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三年行动中农村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在2月统计月报表中体现,整月仅出动检查组4个,排查出隐患0条;县市场监管局作为三年行动中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在2月统计月报表中体现,整月仅出动检查组6个,排查出隐患0条;县文广旅游局在2月统计月报表中体现,整月仅出动检查组2个,排查出隐患0条。部分乡镇报表不符合实际,隐患排查整改未形成闭环。充分暴露出我县个别乡镇、部门对三年行动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三年行动的基本内容不理解、对工作资料报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问题。

三、督办处理情况

(一)加分情况。对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力的县应急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加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0.5分。

(二)扣分情况。对开展三年行动工作不力的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扣减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0.5分。

四、下步要求

(一)以“实”的作风,抓好三年行动。各乡镇、部门、经开区要把三年行动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拿出主要精力来抓,真正落实到行动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研究落实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对各自牵头的整治,必须要认真研究,从目的意义,到各项措施,要达到的效果,要有完整清晰的认识和科学精准的谋划,不能只停留在检查隐患上。二是按时报送统计月报表,要杜绝应付工作,凭空捏造数据的形式主义,报送的隐患必须要有措施、整改结果,该报送的必须要按时限要求报送,同时要注意报送质量,认真对待,不能敷衍应付。

(二)以“铁”的手腕,抓好消防安全。各行业部门要针对各自行业管理的复工复产企业,加强服务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齐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公安派出所要对本辖区的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每天要对至少2家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相关检查情况、照片上传至派出所消防工作微信群。各属地要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以“严”的精神,抓好监督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特别是要做好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有效治理消防设施不足、占用消防通道、特种作业工人不戴安全帽、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防发生高处坠落、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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