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赤城镇刘杨菜业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73号 | 刘桂平 | 92510921MA63DX2JX0 | 蓬溪县赤城镇刘杨菜业 | 蓬溪县赤城镇刘杨菜业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12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爱爱心刘红药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67号 | 刘红 | 91510921MA68MCYX40 | 蓬溪县爱爱心刘红药店 | 蓬溪县爱爱心刘红药店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10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赤城镇槐花鲜鸭蛋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74号 | 吕宏 | 92510921MA69AG0B4A | 蓬溪县赤城镇槐花鲜鸭蛋店 | 蓬溪县赤城镇槐花鲜鸭蛋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 | 2024年9月6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地堡酒吧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66号 | 唐逢 | 92510921MAC3RL2U4W | 蓬溪县地堡酒吧 | 蓬溪县地堡酒吧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5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70号 | 吴素英 | 92510921MA67XAB60W | 蓬溪县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 | 蓬溪县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5日 |
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天平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68号 | 罗良泽 | 92510921MA7F7JLH65 | 蓬溪县蓬南镇天平超市 | 蓬溪县蓬南镇天平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3日 |
7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逢麟副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63号 | 蒲逢麟 | 92510921MA64UT7095 | 蓬溪县蓬南镇逢麟副食 | 蓬溪县蓬南镇逢麟副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