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部门、村、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镇、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法纪意识,防范社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81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遂人社函﹝2022﹞4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11月8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以案促改 防控风险
三、活动参与对象
对全镇社保经办工作人员,村(社区)书记、就业协管员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及开展医保征缴工作交流。
四、活动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
1、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学习政策文件。
2、通报学习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镇、村(社区)经办人员集中观看社保基金欺诈骗保、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3、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隐患排查。全面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自警自省、查漏补缺,切实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各村(社区)要认真填写《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1),村(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于11月底交镇310办公室。
4、召开专题形势分析会。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围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新形势和新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与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分析讨论,发现收集经办一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开展谈话提醒。与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提醒风险(附件2)。
6、印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根据《社会保险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等资料进行广泛积极宣传,并做好解读工作。
(二)医保征缴工作
1、召开医保征缴工作推进会,通报全镇各村社区目前医保征收工作进度。
2、医保征收工作任务完成排名靠前的村(社区)进行经验交流,排名靠后的村(社区)进行表态发言。
3、强调医保征收工作中的资金管理,杜绝医保征收款的隐患。
(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工作注意事项
1、此次学习各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并将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2、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1.社保基金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2.谈心谈话提纲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