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办函〔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
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遂府办函〔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全面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系统对接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推广使用难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全面规范各责任单位(见附件1)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全县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力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有效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推广使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打造“天府通办遂心办”品牌,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的全面清理,确保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编制及人员“专岗专用”。
2.规范配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责任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相关机构设置有变更、调整的,2021年2月25日前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对应调整。
3.全面完成账号注册。按照2020年6月省民政厅公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总数以及实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责和权限,各责任单位所有涉及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一体化平台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离职、退休人员应及时禁用并删除平台操作账号。
(二)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4.梳理完善事项清单。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2021年4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事项的行使层级分别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规范整改。
5.加强事项认领审核发布。各责任单位要在一体化平台上主动认领事项并编辑事项要素及办理流程,准确无误后上报县级地区系统管理员或部门系统管理员及时审核发布。事项认领要做到“应领尽领及时准确”,省市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下发的事项必须15天内完成认领,已认领事项必须全部编辑发布,确实无须认领的应报县级政务服务工作牵头部门备案并标注。
6.政务服务事项统筹管理。2021年2月25日前,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和管理。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7.优化办事流程。以“一网通办”为目的,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2021年6月30日前,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
8.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对照省上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227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30个事项的流程再造,2021年8月31日前,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实现100%网上可申报。
(四)做好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应用
9.申领电子印章。2021年2月28日前,全县具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级政府法人单位全部完成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并完成本部门电子证照模板的录入、认领及事项绑定。
10.汇聚电子证照。2021年10月25日前,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结构化,全量全要素汇聚到一体化平台。增量电子证照采取接口方式,实现向一体化平台实时汇聚、实时更新。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局牵头,2021年底前完成城区存量产权证照、档案的电子化工作。
11.扩大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范围。2021年底前,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对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婚证、离婚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超限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等证照,原则上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关联共享,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
12.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2021年底前,由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通过“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在全县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等各类高频电子证照的亮证应用。
(五)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全市通办”
13.开展全域无差别受理。结合省市梳理发布的“全域通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县事项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2021年10月25日前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4.实时更新“一网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完善“川渝通办”“遂潼办”清单化管理制度、更新机制和督导督办要求,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拓展更多事项在更多区域“跨省通办”“全市通办”。
15.创新开展零材料办理事项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本地特色,2021年底前梳理公布一批零材料提交办理事项,配置网上零材料办理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零材料受理。
(六)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
16.推动本地主题特色应用系统对接。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重点部门,要全面梳理我县本地自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制定系统接入具体任务清单,2021年3月25日前,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
1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2021年6月25日前,实现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水电气信广电报装事项,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办理。建立健全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无偿代办服务机制,广泛开展代办服务活动。水电气等有本地相关自建业务系统的单位,要全面开展与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对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
18.组建本地化运维团队。2021年3月31日前,要完成本地运维保障队伍组建,县本级不少于3人,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固定负责运维保障工作。
(七)加强平台推广使用
19.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采取短信、现场提醒、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度,组织引导对办理事项逐一进行评价,对差评事项及时整改。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保障辖区内 “好差评”设备配置;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开展督查考核;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一体化平台中受理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评价,同时避免在引导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时出现误操作;2021年主动评价率不得低于90%。
20.广泛开展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天府通办”,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引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
21.强化培训指导。2021年9月底前,由县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2次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平台运维、使用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
(八)办件信息汇聚
22.提高一体化平台办件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自建系统办理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二次录入,加强办件数据信息汇聚,提高一体化平台办件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县大数据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宣传推广。各责任单位要承担起本部门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沟通和问题反馈,每周五上午10:00前向县大数据中心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三)强化跟踪督促。攻坚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对标省市“一网通办”百日攻坚工作指标体系,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将实时开展跟踪评估、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责任落实不力的将及时发送“问题整改”提示函;对仍然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问题较多、排名靠后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月调度会上作整改报告。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规定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本辖区本部门在系统对接、事项梳理、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需要,确保攻坚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附件:1. 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名单
2. 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清单
附件1
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责任
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含不动产登记中心)、蓬溪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档案局、县气象局、县热线办、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溪分中心、县人防办、县公积金中心、各乡镇(街道)
附件2
蓬溪县“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一) | 完成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 1.完善组织机构。完成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的全面清理,确保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编制及人员“专岗专用”。 | 2月25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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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配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责任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相关机构设置有变更、调整的,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对应调整。 | 2月25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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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完成账号注册。按照2020年6月省民政厅公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总数以及实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责和权限,各责任单位所有涉及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完成一体化平台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离职、退休人员应及时禁用并删除平台操作账号。 | 2月25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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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 4.梳理完善事项清单。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各责任单位按照事项的行使层级分别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规范整改。 | 4月30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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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二) | 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 5.加强事项认领审核发布。各责任单位要在一体化平台主动认领事项并编辑事项要素及办理流程,准确无误后上报县级地区系统管理员或部门系统管理员及时审核发布。事项认领要做到“应领尽领及时准确”,省市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下发的事项必须完成认领,已认领事项必须全部编辑发布,确实无须认领的应报县级政务服务工作牵头部门备案并标注。 | 省市部门事项下放15天内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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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务服务事项统筹管理。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和管理。 | 2月25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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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 7.优化办事流程。以“一网通办”为目的,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 | 6月30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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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对照省上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227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30个事项的流程再造,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实现100%网上可申报。 | 8月31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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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四) | 做好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应用 | 9.申领电子印章。全县具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级政府法人单位全部完成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并完成本部门电子证照模板的录入、认领及事项绑定。 | 2月28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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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汇聚电子证照。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结构化,全量全要素汇聚到一体化平台。增量电子证照采取接口方式,实现向一体化平台实时汇聚、实时更新。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管局牵头,2021年底前完成城区存量产权证照、档案的电子化工作。 | 10月25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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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扩大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范围。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对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婚证、离婚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超限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等证照,原则上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关联共享,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 | 2021年底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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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由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通过“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在全县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等各类高频电子证照的亮证应用。 | 2021年底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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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五) | 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全市通办” | 13.开展全域无差别受理。结合市上梳理发布的“全域通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县事项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10月25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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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实时更新“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建立完善“川渝通办”“遂潼办”清单化管理制度、更新机制和督导督办要求,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拓展更多事项在更多区域“跨省通办”“全市通办”。 | 6月30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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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创新开展零材料办理事项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本地特色,梳理公布一批零材料提交办理事项,配置网上零材料办理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零材料受理。 | 2021年底前 | 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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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 | 16.推动本地主题特色应用系统对接。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重点部门,要全面梳理我县本地自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制定系统接入具体任务清单,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遂宁分站点。 | 3月25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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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六) | 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 | 1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实现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水电气信广电报装事项,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办理。建立健全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无偿代办服务机制,广泛开展代办服务活动。水电气等有本地相关自建业务系统的单位,要全面开展与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对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 | 6月25日前 | 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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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组建本地化运维团队。完成本地运维保障队伍组建,县本级不少于3人,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固定负责运维保障工作。 | 3月31日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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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强平台推广使用 | 19.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采取短信、现场提醒、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度,组织引导对办理事项逐一进行评价,对差评事项及时整改。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保障辖区内 “好差评”设备配置;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开展督查考核;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一体化平台中受理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评价,同时避免在引导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时出现误操作。 | 实时推进;2021年主动评价率不得低于90%。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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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广泛开展宣传。借助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天府通办”,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引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 | 实时推进 | 县委宣传部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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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附件2) | 备注 |
(七) | 加强平台推广使用 | 21.强化培训指导。县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2次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平台运维、使用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 | 9月底前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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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办件信息汇聚 | 22.提高一体化平台办件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自建系统办理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二次录入,加强办件数据信息汇聚,提高一体化平台办件量。 | 实时推进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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