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8-01 16: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品味鲜鱼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56号

 

邓帮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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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品味鲜鱼庄

蓬溪县品味鲜鱼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1年7月14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任隆镇洪波修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57号

 

 

李红波

92510921MA6B3KT034

蓬溪县任隆镇洪波修理店

蓬溪县任隆镇洪波修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1年7月14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板桥乡仲克周门市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1〕155号

 

仲克周

510921600060801

蓬溪县板桥乡仲克周门市部

蓬溪县板桥乡仲克周门市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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