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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如何认定?

来源: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如何认定?

答:办理地点:遂宁市“两病”认定医疗机构(市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2.受理:认定医疗机构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两病”管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符合“两病”管理认定标准的病历资料。

  办理时间:遂宁市“两病”认定医疗机构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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