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园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县工作安排,经蓬溪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蓬府通〔2022〕1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建成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原则,层层落实分级责任,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和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实施统筹调度,强化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引导,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和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区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守护良好空气环境质量。
二、禁放区域
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建成区(东至任金路、南至金桥防洪堤、西至翰林路、北至创业大道)。
三、职责分工
成立禁放工作专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康玄升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李海军,金桥派出所所长蒋保华,纪工委书记匡田军任副组长,各部门、村(社区)为成员,禁放工作专班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海军
副组长:赵凯、袁海湖
成 员:综合办、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禁放工作文书起草、资料收集和发放、组织召开会议、上报工作信息。
(二)综合执法组
组 长:蒋保华
副组长:廖杰、蒋万清、王勋
成 员:金桥派出所、金桥城管执法中队、金桥市场监管所、应急办所有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禁放区域内巡逻检查宣传,依法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接到举报和投诉违反“禁放”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实和执法。
(三)日常巡逻组
组 长:李海军
副组长:袁海湖、黄晓艳
成 员:各村(社区)、物业公司、辖区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各管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各点位的巡逻、守护,发现违反禁放规定行为及时制止并现场处理,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和综合执法组协助执法。
(四)检查督导组
组 长:匡田军
副组长:何捷、袁海湖
成 员:区纪工委全体干部
主要职责:对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导致被全市或全县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污染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将禁放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对违规燃放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依据发现的问题扣减相关村(社区)年度目标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