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829871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槐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槐府〔2022〕43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2
  • 发布日期: 2022-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污水管网项目人员安置费用的请示

来源:槐花镇 发布时间:2022-04-12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住建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槐花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属于PPP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2021年12月2日晚,经县住建局、项目设计方、施工方、槐花镇政府会商,需将槐花镇场镇河堤处“桥埝新居”8户居民临时转移。2022年3月16日,施工结束,在确认房屋安全后,8户居民返回桥埝新居居住。期间共3个半月过渡安置,费用共计23240元。因我镇财力薄弱,恳请贵局解决项目涉及8户居民过渡安置费23240元(大写:贰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

当否,请批示。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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