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4100293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蓬综执发〔2022〕14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8
  • 发布日期: 2022-05-1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股、室、队:
    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8日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蓬溪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安委发〔2022〕5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收官之战”,聚焦“风险分析研判、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防范重大风险、从严监管执法”四个重点,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刘鹤副总理“十五条硬措施”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扎实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成     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国栋     副局长
            庞建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霞     办公室主任
            颜 雄       综合股股长
            覃 勇       督查股股长
            王承铭     城管办主任
            姚晓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刘晓刚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裴幼陶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敬  松     住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检查重点
    (一)会同县住建部门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经营活动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行为;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整治城区油气输送管道违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二)参与住建部门牵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隧道、高边坡等危大工程,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违章操作、破坏地下燃气、通讯管线等行为。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防汛和消防工作,落实各方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工地安全;全面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改造,加大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安全管控。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区广场、临街商业店铺、车站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禁止擅自在城区举办商业促销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造成推搡、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清理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主动排查流动摊贩充装钢气瓶,确保充装钢气瓶规范使用、无安全隐患。
    (五)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落实户外广告设施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单位排查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功能、破损程度等情况,并对户外广告设施重点部位检查维护;落实暴雨、大风、雷击、漏电等条件下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加强对城区商业平面广告、条幅、气拱门、高立柱广告设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设置稳固性不强或恶劣气候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对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电脑、空调、饮水机、取暖器等用电、用水、用气设施和门窗防盗设施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对单位执法车辆的检查检修。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保障出行安全;同时对驾驶员加强安全行车教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超速、酒驾、不系安全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覆盖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各股、室、队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部署及要求,组织力量,
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改销号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各股、室、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将反复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详细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的经验和不足,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纠正,紧密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是中、省、市和县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上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队分头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股、室、队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对安全检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各股、室、队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股、室、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作为平时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股、室、队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五)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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