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财函〔2020〕53号
杨建春县政协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化解中通公司(兴荣)借资人本金的建议》(第96号)提案,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兴荣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邓红梅;2011年7月11日,经遂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该公司为民间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机构,并予以备案;2011年7月11日,经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蓬溪县兴荣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红梅;2013年12月19日,经县工商局核准法定代表人由邓红梅变更为周瑜远。因受全国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2016年5月,兴荣公司出现首次无法兑现出资人利息的情况,融资金额为1.98亿元,出资人1056人。截止2020年7月,兴荣公司融资余额为1.2785亿,涉及出资人934户。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兴荣公司通过“行政干预”“集团兜底”处置融资理财企业,为投资户挽损止损,由工作组直接与融资公司企业法人、集团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协商还款方式及还款期限,同时也为出资户与融资公司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搭建平台,促使集团公司对所融资金进行兜底,投资户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兴荣公司从2016年5月到2020年6月,对蓬溪片区出资户采取商住房抵偿、消费抵偿、回收欠款抵偿、自筹资金抵偿等化债方式共化解债务7000余万元。
二、化债措施
(一)通过解封万和国际资产化债。用司法评估价为1.78亿元的酒店用房包括会议室和1号楼来抵扣遂宁银行贷款本金1.44亿元和利息0.2亿元,从而释放司法评估价为0.72亿元的2、3号楼以及酒店大门外2层商业用房来偿还兴荣债务。
(二)通过“红城国际”项目建成销售化债。“红城国际”项目约70套住宅房和临318线商业用房1-4楼抵偿,按签订抵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办理,计划抵偿0.9亿元。
(三)通过中通集团兜底化债。企业要履行好应尽的主体责任,用旗下子公司经营利润每年偿还出资总额的10%。
(四)做好消费抵扣化债。持续推进消费抵扣化债。
(五)做好回收欠款化债。由债权人承接公司对外应收蓬溪和谐之歌公司以及自然人的有效债权,公司无条件配合办理债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多筹并举加大应收款回收力度,加快化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万和国际”解封。全面梳理“万和国际”涉法涉诉情况,对接市级部门,组织市县两级公安经侦、市级法院、遂宁银行、贷款企业研究资产解封。
(二)做好启动“红城国际”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做好项目涉及房屋拆迁相关工作。二是配合企业解除土地查封问题。涉及有效查封7户单位和个人表示可解除对13.49亩的土地查封权,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保障项目取得开工建设的五证一书的前置条件。三是启动建设资金管理,有效设置“防火墙”。四是协助中通集团加强投资建设方审核与协议签订。
(三)协调市县两级化债及维稳工作。与市处非工作小组对接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对我县处非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共享信息,共同推进,有效化解矛盾及债务。
蓬溪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541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