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四强化四提高”积极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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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5.6”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精神,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措施落实,严厉查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整治效力。为将集中整治行动措施落到实处,大队成立了以副局长、大队长陈俊宏任组长,教导员冯旭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宣中队,副大队长陈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强化整治重点,提高管控力。大队把国道318线、省道304线以及辖区干线公路,农村逢场乡镇县、乡道路作为集中整治重点,优化警力部署,并结合交警赶场制度,严查客运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大货车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两、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三、强化隐患排查,提高整改力。大队组织民警对事故易发路、隐患路段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及时制定整改通知书,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路口、路段,要求辖区中队增配警力,加大巡逻频率和巡逻密度,增设警示、提醒标牌,力求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影响力。一是大队把今年以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成册,抄告“交管办”对宣传橱窗予以更换;二是通过蓬溪电视台、蓬溪专刊、交警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三是大队充分利用监控中心手机短信平台,不定期向广大驾驶员发送安全短信提示和辖区路口信息以及交通管制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提醒群众选择安全、合理路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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