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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住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敲门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恶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行动,为切实消除全县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住所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县安办和县消安办决定开展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住所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结合日常走访探视,通过上门排查、入户宣传,加强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消防安全服务,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主要对象

6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和生活失去自理能力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社区、村、社、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村委会、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全面参与行动。通过广播、网络、消防宣传栏、社区LED屏、短信等媒体平台大力营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百姓积极参与做好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消防事故防范活动。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摸清人员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实地督导各村(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住所开展走访排摸情况,要全面掌握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底数,摸清其社会关系和基本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控。专项行动期间,3月15日前,要将《全县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附件)电子版报至县除患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晓楠,QQ邮箱:875960175@qq.com)。

(三)开展上门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深入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住所开展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与赡养、监护、看护人员建立紧急联络制度,督促落实责任。重点检查住所内电气线路、密闭空间烧炭、燃气管道、杂物堆放、用火用电(电暖器、电热毯)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清单,通知其家属子女或监护人签收,按要求整改问题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要求,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域,属地政府要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特别是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没有家属子女的,要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前除患攻坚整治行动,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观看逃生自救视频、现场演示灭火器使用方法等形式,宣传家庭防火知识,全方位、形象化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独居老人及失能人员监护人树立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防火自救能力。

(五)落实关爱守护。对于家中存在电器线路老化、燃气管道年久失修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独居老人和失能老人,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属地政府要组织社区、村干部、民政干部、网格员等与辖区重点人员进行结对联系,定期对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开展探访、回访,提供消防安全服务指导。要强化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独居失能老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人员点多面广、深入群众、熟悉环境的优势,结合平安社区创建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独居失能老人住所开展常态化走访。要全面落实家庭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要将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消防安全保障纳入日常关爱照料内容,建立起符合蓬溪地域特色的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该项工作将纳入今年我县网格员消防隐患排查“以奖代补”的重要内容。

(二)巧借平台,拓宽形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城市LED大屏、社区公告栏、村委会宣传栏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全面强化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消防服务工作,大力普及火灾预防技巧、火灾正确报警、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不断强化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统筹,总结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服务走访的同时,要定期组织燃气公司、供电部门技术人员对独居老人家庭燃气以及电气线路进行上门检查,及时维护。要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燃气探测报警器,一键救护等技防措施,全面提升消防安全防控水平。要结合行动工作实际,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老年人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丰富当前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的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行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除患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印证资料,并在每周除患攻坚工作小结中体现阶段性工作内容。(联系人:胡晓楠,联系电话:0825-3150288;联系邮箱:875960175@qq.com)。

附件:全县独居老人和失能人员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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