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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1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王白兰、王向阳、尹全蓉、仲建军、王志勇、释普照、杨剑、李彬等县人大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普安社区烂泥沟危房拆迁情况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摘要

  烂泥沟纳入城市规划时间为2010年,土地已征收完,一直不准改建或重建。许多房屋是上世纪70、80年代修建,原城南局多次向上反映,有几位县级领导深入到户查看调研,但至今未解决,老百姓一直响应政府规划政策未重新修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至今未通自来水、天然气,距县委县政府办公地点不足2公里。为解决烂泥沟历史遗留问题,作如下建议。

  代表建议:1、将学苑小区、桂花湾、玉福苑剩余安置房200余套利用来安置烂泥沟居民;2、可以采取农村拆迁,在城市统一规划中建房统一安置;3、也可以原村民在原地拆危改建。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针对代表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敬成明同志组织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召开建议办理专题会议,会议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回复方案,确定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左海锋同志牵头带领政策法规股和各业务股室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业务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我局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征收工作,蓬溪县人民政府尚未对该片区域进行征收规划,需政府按相关政策和程序纳入征收规划方能实施相关房屋征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征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为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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