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门前五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城管办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蓬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蓬溪县“门前五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关会议精神,落实蓬溪县“门前五包”责任制,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现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门前五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通过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各部门协调联动,主动服务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现代化、文明化,为蓬溪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让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爱护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强化对工作的领导,现成立蓬溪县“门前五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萌 副县长、县城管办主任
副 组 长:赵 均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任、县城管办常务副主任
陈 成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县城管办执行副主任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门前五包”治理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四、主要内容
(一)具体责任内容
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亮化和养护,包文明,包责任区秩序,包安全”。
1.包环境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墙面污物,保持门面店面环境整洁卫生。出店垃圾须袋装并分类投入果皮箱、垃圾斗(桶)、储存车等环卫设施内,禁止将垃圾散扫出店,禁止门面污水出店乱倒,禁止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店外摆设,店外加工、堆放货杂物等);禁止超标制造噪声污染环境。
2.包绿化、美化、亮化和养护。管理维护好门前的花草树木,不得擅自修剪、移植、攀折、践踏和砍伐树木。制止并及时清除乱贴、乱画等各类小广告,店牌、橱窗应保持整洁、美观、完好,不得随意在临街建筑物设置遮阳(雨)篷,保持临街墙面美观整洁。不得损坏路灯、垃圾箱、人行道护栏、各类管道井盖板等公共设施,保持设施干净、整洁。
3.包文明。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得在沿街和店面赤膊晾背或斜躺,不得沿街占道从事娱乐活动等。不随地乱吐和乱倒、乱扔垃圾。不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方式发出高噪音招揽顾客,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包责任区秩序。自觉维护门前公共秩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店外设置摊点或允许他人设置摊点。经许可设立的摊点或摆放物品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形式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车辆要在规定区域内规范停放,车辆朝向一致,做到整齐美观。禁止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搭乱建。
5.包安全。搞好治安防范,做好自身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防患未然、整改及时。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二)责任区范围
1.“门前五包”责任区域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边缘石以内为责任区域。(非临街责任单位参照执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门前五包”责任区域。
(三)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责任分工
1.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责任
(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全县“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
(2)城市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文广旅游、公安以及消防等部门(单位)要按各自职能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好“门前五包”的相关执法工作,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3)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及时为属地政府“门前五包”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答。
(4)各职能部门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门前五包”的管理工作,积极处置属地政府“门前五包”管理时发现并反馈的问题。
2.属地政府、社区责任
(1)负责对辖区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遵守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和规定,共同创建文明、卫生、整洁、优美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
(2)负责对辖区经营业主“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业主整改。
(3)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五包”示范街、示范商户(五星商户)创建的评比。
(4)适时对业主“门前五包”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配合执法部门做好“门前五包”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构建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宜居城市努力。
(二)多方宣传,广泛参与。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各部门要合理运用“两微”、告知书、LED屏等方式向全县市民普及“门前五包”工作重要性,让市民清楚履行“门前五包”工作的范围及义务,提升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做到全体市民共同遵守“门前五包”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共同创建整洁美观、秩序井然、设施完好、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周密部署,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尽快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组织人员与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建立“门前五包”工作台账;辖区政府要加大对“门前五包”工作的日常巡查,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整治,遇到屡劝不改、问题突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突出典型,树立标杆。在本年度,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应成功创建“门前五包”示范街,以示范街带动属地“门前五包”工作整体推进;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应在平时和年底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综合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细则见附件)。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且不低于85分的街道确定为本年度本辖区“门前五包”示范街,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且不低于85分的商户确定为本年度本辖区“门前五包”示范商户(五星商户)。县综合执法局对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门前五包”工作落实情况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位打分(考核细则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在12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综合执法局。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工作,杜绝出现工作盲区。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各部门应把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县综合执法局、融媒体中心要适时开展全县“门前五包”工作暗访和督查,对“门前五包”工作开展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曝光和通报。
附件:蓬溪县“门前五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