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证、换证登记
一、法定依据
《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二、申请条件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三、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7、登载遗失申明的报刊;
8、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复审;
4、审核;
5、记载于登记簿;
6、收费、发证。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工本费:10元/本
六、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中心窗口联系电话:2310892 2312957
2、网上咨询:http://snjsj.suining.gov.cn(遂宁房管局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