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加强2023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县旅游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旅游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维稳责任意识
各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大安全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稳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稳定”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旅游行业年度生产安全,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推进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确保了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的重大隐患和消除情况要及时报告,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台账,形成闭环。
二、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旅游行业将逐步迎来复苏,“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项旅游活动经营也将再次迎来高峰,但也是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易发期,节假日期间游客量较平时呈大幅上升趋势,特别是县内各景区、乡村旅游将迎来高峰,全县住宿业、旅游景区、餐饮业、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待、交通运输等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旅游安全、应急维稳工作的各项精神,各涉旅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安全维稳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县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生产、消防演练、服务管理、治安管理、交通运输、食品安全、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稳定防范工作
各企业要加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强化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针对本企业涉及的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安防设施等人防、物防、技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的严格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重点包括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设施、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等不稳定隐患,集中力量“排隐患,防事故”。
(一)各旅游企业特别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及短线游、自驾游人数可能增多的特点,调整相应的旅游活动,做好市民出游的安全提示和保障工作,完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着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大型群众性旅游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许可程序进行报批,坚持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明确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并逐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各星级饭店要加强对客房、餐饮、会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检查,加大生产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地下空间、特种设备、食品库房、餐厨操作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电源电器、锅炉燃气、高压容器、电梯机房、消防通道、应急广播、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电视监控等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火情、刑事治安、特种设备、电气短路、燃气爆炸、食品安全等事故;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操作程序,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整改期限,进一步做好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和漏洞。
(三)各旅游景区要根据季节特点和往年经验,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控制瞬间客流量,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等临时措施,增设提示牌和安全指示标志,及时疏导客流,保持景区良好的游览秩序;要加强重点景区游览线路的危险路段、涉水项目等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应急措施,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对疏散通道、游客缓冲区、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等重点部位和大型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四)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是发生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旅行社要把旅游交通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使用手续齐全、合同正规、车况良好、保险齐备,设置“导游专座”的旅游运营车辆,严禁使用非法从事游客运营的车辆,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导游人员和广大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司乘人员、导游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旅游安全意识;导游在出行前要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和告知,在组织游览过程中要及时提醒游客和驾驶员注意安全,严禁带团到已封闭景区或危险性较大地区活动,防止因麻痹疏忽引发旅游安全事故。
(五)旅游建设项目必须完善和落实建设方、施工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建设施工规范要求,科学、安全、有序建设;强化安全施工意识,必须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一切因施工建设等因素出现的安全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及游客安全。
四、周密部署,做好预案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单位在节日前必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保工作方案,及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加强安全防范预警,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通过本单位宣传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加强宣传和完善安全提示,使广大游客及时了解旅游安全和应急常识,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通常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热情服务”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节日期间旅游接待和安全、稳定工作。
(二)周密部署,加强防范,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游客平安,为游客平安、祥和、喜庆地的度国佳节营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排查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部位、隐患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和各级旅游行政机关交办的投诉案件,对旅游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不得发生因旅游纠纷造成的游客上访事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和上报处理结果。
(五)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负责人带班和值班制度,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建立落实好游客接待量、安全信息专报制度,对每日游客接待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日报送。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2日